「監管雲」政策已正式法制化,全國各教保團體憂心對嬰幼兒隱私之影響。本報資料照片
立法院14日三讀通過「兒童托育服務法」,其中最受關注的「監管雲」制度正式入法,要求托嬰機構監視影像須上傳雲端並至少保存30天。政策立意在於防止虐童事件「無證可查」,但同時也引發隱私與監管過度爭議,全國各教保團體今日至立法院前陳情抗議,盼透過公共討論使制度更周延,兼顧兒童安全與隱私。
新法規定,托育機構須設置監視設備,並將影像上傳至主管機關系統進行異地備份,一旦發生疑似虐待或爭議事件,可依法調閱影像釐清責任。衛福部長石崇良今天表示,此舉是為避免過去因設備損壞或影像遺失,導致關鍵證據消失的問題,強化兒童安全防護。
新政策上路引發第一線反彈聲浪,多個教保團體指出,托嬰場域涉及嬰幼兒如廁、換尿布等高度隱私情境,若影像外流,將對兒童人格權造成長期影響。托育人員也憂心,「被全面監視」將改變照護行為,甚至出現「防禦性托育」,例如減少肢體接觸或主動照顧,以避免被誤解或申訴,反而影響幼兒發展與照護品質。
石崇良指出,「監管雲」並非即時監看系統,而是「備份機制」,影像並非隨時可供家長查看,而是須透過法定程序調閱。他以行車紀錄器、閉路電視比喻,資料經過一段時間就會被洗掉,所以才會要求在雲端備援。系統的核心邏輯在於「異地備份」與「真相保全」。調閱需要一定的法定程序,並非隨時可以取閱。
教保團體反映,影像調閱若缺乏明確規範,可能導致家長頻繁要求查看畫面,增加行政負擔,也傷害親師之間原有的信任關係。石崇良說,監管雲制度的推動,與近年重大虐童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密切相關。政府希望透過制度化影像保存,建立可追溯機制,讓事件發生後能夠還原真相,避免爭議無法釐清。
監管雲即將進入實施階段,希望落實安全保障,不過,石崇良呼籲,托育體系的核心仍在於人力品質與制度支持,監視器與雲端備份只是輔助工具,無法取代專業訓練與現場管理。
2026/04/26 12:2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946506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