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國馬鈴薯輸入新規是「條件放寬」?學者:多重把關剔除發芽食安風險

台灣近期面臨馬鈴薯之亂!台灣進口美國加工馬鈴薯實施新規,遭外界質疑恐放寬發芽馬鈴薯進口;台灣科技媒體中心邀專家分析,點出以前進口沒分加工與食用,新規的重點是改成「多重把關」,從源頭到加工都有檢查,並非降低安全。

依據2026年2月台美ART協定,農業部增訂《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原本在邊境發現馬鈴薯發芽等情形將整批退運,改為允許加工用馬鈴薯可至指定加工廠選別及淘汰。但4月14日,立委在社環委員會中質疑農業部,放寬美國馬鈴薯進口的食品安全規定,引起安全疑慮。新規定與過去食用馬鈴薯的輸入規定不同,也與台灣長期衛教宣導的馬鈴薯發芽即全顆丟棄的觀念有落差,引發立委以及不同民眾的質疑。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在立院喊出「每一顆拿出來檢查」掛保證,引發各界質疑是否可行。衛福部長石崇良前日率先澄清,直指食藥署邊境管理並非逐顆檢驗,認為卓榮泰指的應是農業部的外觀檢疫;農業部長陳駿季昨則說明,所謂逐顆檢查是指海關開櫃抽查發現馬鈴薯冒芽,業者須遞交「改善計畫書」,經核可後將封櫃拉往指定加工廠,在農業部監督下,由業者派員在輸送帶上進行人工選別,挑出發芽馬鈴薯。

台灣海洋大學食品科學系主任陳泰源表示,以前進口食用馬鈴薯可以加工使用,只是沒區分「食用」和「加工」用途,這是台灣首次制度性開放特定用途的進口原料馬鈴薯,主要為了滿足食品加工產業需求,但同時也帶來農業與貿易之間的平衡課題。

他說,首先在美國出口前,每一批馬鈴薯都必須附有官方檢疫證明,確認沒有病蟲害。同時一定要先清洗,避免土壤夾帶細菌或害蟲進入台灣。

再來,為了避免運輸過程中發芽,新規定在儲存與出貨前要多次使用抑制發芽的處理。因為馬鈴薯一旦發芽,可能產生對人體不適的天然毒素物質(如龍葵鹼),所以從一開始就要預防。所有處理過程也必須留下紀錄,確保不是口頭說明,而是有依據可查。

陳泰源指出,在出口檢查時,如果發現已經發芽或帶有土壤,這批貨就不能輸出台灣。即使通過美國檢查,到了台灣邊境還會再檢查一次,包括外觀與安全項目(如龍葵鹼)。進入工廠後也要再次挑選,凡是有發芽或異常的馬鈴薯,必須整顆丟棄,不能切掉後再使用。

整體而言,新制的改變在於由過去進口馬鈴薯單一外觀判斷(如芽長標準),轉為結合「源頭處理、文件證明、出口檢疫、邊境查驗與加工端剔除」之多層防護架構。此種作法與國際間常見之風險導向管理模式一致,重點在於將風險控制於食品鏈之前,而非僅依單一指標判斷。

陳泰源認為,對消費者而言,可理解新制是:進口加工用馬鈴薯在進入食品製程前,已經歷多重檢查與處理程序,且發芽或異常產品不得用於加工。制度設計的目標,是在兼顧國際貿易與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以更系統化方式確保產品安全性。

2026/04/25 10:03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7752&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