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再買了!高雄新興區一家連鎖知名火雞肉飯,有顧客享用到一半,咬到異物「咔一聲」,本以為是骨頭,吐出來竟是長達1公分的刀片,事後向店家反映,對方說詞反覆,讓消費者氣得PO網。對此,業者今(22)日出面解釋,斷裂的刀片來自絞肉機,因為肉量多,混進肉裡第一時間難以發現,就這樣放入鍋中燉煮,坦承疏失道歉並退費。衛生局一早也派人稽查,銷毀同品項的滷肉。
有一名網友在Threads上爆料新興區五福路一家知名連鎖火雞肉飯有食安問題,表示買了晚餐給小孩跟老公吃,小孩先吃了一半,自己負責收尾,沒想到第一口咬下有異物,發出「咔一聲」,本以為是骨頭,沒想到吐出來後,是一片1公分的刀片。心想:「還好小孩沒吃到,不然後果不敢想像」。然而消費者控訴,想知道刀片去向,店家卻說詞反覆,一下說丟掉了,一下又說交給廠商,似乎想卸責。
對此,業者今日出面解釋,消費者反映當下還沒搞清楚狀況,最後才確認斷掉的刀片來自絞肉機;刀片碎屑掉入切好的肉片中,肉量又龐大,在第一時間難以察覺,就這樣一起放入鍋裡燉煮,相關絞肉機已送廠維修,也向消費者致歉並完成退款。
衛生局今日獲報,隨即派員前往店家查察。稽查人員檢視作業區時,已未見該絞肉機;進一步查驗滷肉成品,雖未發現異物,但因其原料絞肉與問題刀片屬同批加工,基於食安風險控管,當場命業者全數銷毀。由於此案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第44條規定,後續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同時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查察,業者已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及投保產品責任險,針對未定期維護檢視食品器具、冷藏庫無溫度紀錄、地板不潔、垃圾桶未加蓋及食材未離地等缺失,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
2026/04/22 14:11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6306&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