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台泰警聯手破跨國洗錢集團 逮在台21嫌

警政署刑事局下午召開破案記者會,國際刑警科研究員楊國松表示,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網路犯罪偵查總局日前於清邁查獲洗錢水房,此水房由馬來西亞及泰國犯嫌操控,經檢視事證懷疑有台灣犯嫌同步在台經營洗錢水房,隨即與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交換情資。

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組成專案小組長期跟監調查,並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追查發現,本案跨境洗錢水房集團以羅姓男子為首,他在台北市內湖區租用商辦,並假借開設科技公司,透過友人介紹和上網招募客服等方式,聘用幹部鄭男和水房員工等人。

專案小組查出,羅男等人自民國112年9月起協助泰國及越南博弈網站進行泰銖、越南盾的出金和入金業務操作,利用越南「Viet Pay」、泰國「ThaiQR」等第三方支付系統運作,綁定泰國及越南人頭帳戶協助境外洗錢。此集團另還配合詐欺集團洗錢,從中抽取手續費。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去年4月發動同步拘搜行動,查獲此洗錢集團位於北市內湖區的2處據點;緊接著又於去年9月、11月執行兩波行動,共拘提主嫌羅男、幹部鄭男和其他共犯等21嫌。

根據水房集團後台及帳冊資料顯示,自112年9月至114年4月15日止,集團總洗錢金額達新台幣182億1516萬餘元,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達4億617萬餘元。

專案小組現場查扣泰達幣85萬6654枚、以太幣4.319枚、比特幣1枚(虛擬貨幣價值約新台幣3008萬餘元)、現金新台幣845萬餘元,以及犯嫌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及有價證券等,總計新台幣1億6551萬餘元。

全案詢後將羅男等21嫌依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詐欺罪、賭博罪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移送士檢偵辦,羅男和鄭男均以200萬元交保,其餘犯嫌則分以5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案經分析帳冊及資金流向,專案小組再針對羅男及鄭男名下財產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刑事扣押裁定獲准,順利查扣集團成員名下不動產、金融帳戶、有價證券、加密貨幣等贓款,換算約1億6551萬餘元。

2026/04/21 17:20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5777&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