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眾黨尊重李貞秀聲請假處分保立委職務 「法院攻防留到上法院再說」

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民眾黨中評會上周決議除名。記者葉信菉/攝影

有關民眾黨前立委李貞秀聲請假處分,想要保留民眾黨籍及保住立委職位,民眾黨委任律師賴苡安今天表示,李貞秀目前確定不再具備民眾黨籍,當然也就沒有所謂不分區立委資格,民眾黨尊重其提起訴訟的權利,後續攻防就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

針對民眾黨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李貞秀上周接受多個政論節目邀約,針對黃國昌、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提出多項指控。李貞秀昨天深夜在個人頻道開設直播表示,她已經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文件,希望藉此保住民眾黨立委職位。

賴苡安今天受訪時說,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項規定,「在喪失政黨黨籍的時候,不分區立委的資格就會自動喪失」,換言之李貞秀的資格、身分及狀態都已經穩定,早在4月13日中評會開鍘當天就已經不具備民眾黨籍,當然也就沒有所謂不分區立委的資格。

賴苡安說明,不管是中選會函請立法院註銷,或者是中選會有無再進行公告,這些都不屬於行政裁量的行政處分,僅是一個觀念通知而已,並不會變更李貞秀的身分與資格,「所以不分區立法委員的資格,僅僅就是繫屬在她是否具備有黨員的身分。」

賴苡安表示,後續行政機關的所有程序,還有李貞秀解職文件的簽署,其實都只是一個行政作業,並不是一個新的法律行為,民眾黨尊重李貞秀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至於法院攻防,我們留到上法院的時候再說。」

2026/04/20 11:1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452274?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