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邱姓男子因長期於住處騎樓抽菸,經法院判決不得使菸味侵入鄰居莊翁住宅,邱男若日後再犯,莊翁可蒐證後聲請強制執行,除了可能判罰處3萬元到30萬外,也不排除裁定管收,約束邱男明確履行義務。
據了解,大城市住宅密集,鄰里間常因噪音、監視器裝設或營業油煙等問題引發糾紛,影響身心健康與生活品質,儘管環保法規設有明確處分規範,被害人也能請求精神慰撫金,然而提告「禁止二手菸侵入鄰宅」仍屬少見,主要原因在於舉證門檻極高,被害人難以舉證身心受損與二手菸具有直接因果關係,導致求償過程相對艱辛。
法界人士指出,強制執行程序是為了導正拒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以這起訴訟為例,只要人證物證俱在,法院便能發揮「強制驅逐」菸味的威懾力,若被告明知故犯,執行法院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怠金」,且法院不僅能連續裁罰,甚至能祭出「管收」大招,直接請被告入監冷靜,此類裁罰可採「一罪一罰」,每抽一根菸都可能成為壓垮荷包的最後一根稻草。。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吸菸害人害己 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孕婦吸菸 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4/18 12:09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4278&utm_campaign=viewall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