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胡姓男子因不滿女性友人遭偷拍,為了替她出氣,竟印刷大量有他人肖像的照片,並黏貼在住戶大門、圍牆、樑柱、社區大門、玻璃窗及路邊停放的20多台機車;胡男因此觸法,法官認為,他手段已踰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的合理範圍,因此處6000元罰鍰,並沒收扣案膠帶、印有他人相片的紙張1疊沒入,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胡男因不滿女性友人遭偷拍,為了替她出氣,2026年3月7、8日將印刷大量有他人肖像的照片,並黏貼在住戶大門、圍牆、樑柱、社區大門、玻璃窗及路邊停放的20多台機車。
胡男的行為,藉端滋擾住戶及公共場所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被依法送辦;他辯稱因女性友人遭人偷拍,為替該女性友人出氣才犯案。
不過法官認為,應循正當法律途徑解決,胡男的手段方式已踰越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的合理範圍,不能藉此滋擾住戶及公共場所,因此未採信說詞。
簡易庭審理後,將胡男依藉端滋擾住戶及公共場所,處6000元罰鍰,並沒收扣案膠帶、印有他人相片的紙張1疊沒入,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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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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