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不甘分手!恐怖情人強押女友南下 醫師機警通報救人…暴力男下場曝光

鄭姓男子今年1月間不滿女友提分手,竟將女友強押上車後新竹一路開往台南,並在路途中不斷施暴,最後因女友不停請求送醫才將對方送往奇美醫院,最後在醫師警覺下通報警方,當場將鄭男逮捕;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鄭男7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與被害女子於20261月18日凌晨,在新竹縣女方住處門口發生激烈爭執,鄭男氣炸強行奪走女友的手機與車鑰匙,隨即拔除手機SIM卡並關機,切斷其對外聯繫,隨後,鄭男無視女方意願強行壓制上車往南行駛,過程中,因鄭男採取暴力手段,導致女子雙肩及雙膝等多處部位受有壓痛傷害。被害女子在車內不斷表達身體不適,鄭男最終於凌晨4點許將對方送往奇美醫院就醫,醫師在詢問傷勢過程中覺察異狀,隨即通報警方,員警趕抵後後當場逮捕鄭男,被害女子才得以脫困。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時,鄭男對犯行坦承不諱,相關供述與被害人證詞及醫院開立的家庭暴力驗傷診斷書相符,罪證確鑿。法官認定,鄭男以強暴手段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並致人受傷,一行為同時觸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及「傷害罪」,從一重罪以傷害罪處斷。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審酌鄭男雖於偵審期間坦承犯行,但其行為已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傷害,雖然鄭男曾口頭表達和解意願,卻在法庭上改口暫無意願與對方達成和解,顯見其態度反覆,考量鄭男犯罪動機、手段及被害人受害程度,依涉犯傷害罪判處7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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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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