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示意圖。記者游智文/攝影
老房子只有土地權狀,沒有建物權狀怎麼辦?新北一位民眾繼承父親起家厝,就發生這種情況。一般人可能把地賣給他人,房子打掉重建,但這位民眾感恩爸爸對家庭的貢獻,立志要讓房屋完成保存登記,最後成功了。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表示,這間房子屋齡已約60年,土地是祖先留下,房子則是民眾父親,當年花費一生積蓄所打造,但早期老人家不諳法律,沒有申請建物保存登記,所以只有土地權狀,沒有建物權狀。
後來爸爸往生了,民眾繼承爸爸的遺產後,遍尋不到建物權狀正本。由於是起家厝,又是父親省吃儉用辛苦打造,因此民眾找上鄭文在地政士事務所,希望能讓父親留下的房子,拿到建物權狀。
鄭文在表示,該房子是在建築管理前蓋好的房屋,早期沒有建築管理,依照土地登記規則第79條,只要能證明是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之建物,雖然沒有使用執照,依然可以申請建物第一次登記,合法取得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問題是民眾爸爸已往生,又如何證明是在實施建築管理前建造的房子?
鄭文在表示,實務上,只要拿父親戶籍設籍日期、房屋稅稅籍、或是門牌號碼初編、用水、用電等資料,證明是在實施建築管理之前就存在,就能申請核發建物權狀。
只是,事與願違,找了半天,他們發現上述資料,都是在建築管理實施以後才核發,無法使用。
不過,他們並未死心,靈機一動,向地政單位申請建管前的空照圖,再和現場比對,結果在早年空照圖上,出現了該間房屋,這成為房子是在建築管理實施前興建的最有利證據。
鄭文在表示,當然,空照圖的面積無法試算成房屋權狀的面積,只能證明該房屋的合法性,實際房屋面積,還是要由地政事務所來實際測量,繪製建物測量成果圖,再依照這張建物成果圖核發建物所有權狀正本。
但無論如何,當民眾終於可以把爸爸當年一磚一瓦辛苦蓋好的房屋,取得合法權狀,在拿到建物權狀那一刻,民眾內心激動,眼眶也紅了。
鄭文在表示,大繼承潮來臨,類似上述老房子未能申請保存登記,只有土地權狀,沒有建物權狀的情況不少,有些是蓋房屋時是建築管理前,蓋好房屋後是建築管理以後。碰到這種情況,利用空照圖即可解除無法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的危機。
2026/04/16 14:44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944584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