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因涉圖利、侵占就安基金,新北地院一審判處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檢方皆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4年6月,褫奪公權則改判2年。
2024年11月間,39歲的吳姓公務員,疑遭職場霸凌在辦公室內輕生,引起社會關注,謝宜容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另又被控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過失致死罪部分,因在法律上無因果關係,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追查出謝宜容在分署長任內進行裝潢工程發包時,濫用職權指定特定廠商承標工程,甚至透過關係讓廠商裝修自己的豪奢辦公室。另挪用「就業安定基金」、「就業保險基金」採購三節禮盒,涉將沒送完價值約2萬餘元的12盒禮盒占為己有。檢方依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將她起訴。
一審開庭時,謝宜容在庭上痛哭認罪,新北地院一審判處謝宜容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提起上訴,高院日前召開準備程序庭,謝宜容在庭上哽咽啜泣,表示自己深具悔意,請求法官審酌情狀給予減刑及有緩刑機會。
2026/04/1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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