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剴剴案社工遭判刑 工會批制度脫節卻由社工承擔 恐現「防禦性」服務

剴剴案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2年,並被控偽造文書部分獲判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剴剴案社工陳尚潔遭台北地院判決2年有期徒刑且無緩刑,且判決書指陳具有「保證人地位」,需為個案之死負刑責,判決引發社工界譁然。高雄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說,對判決深感遺憾,法律認定社工具保證人地位,政府應給予相應支持,而非增加訪視頻率就可解決,預期未來社工將採「防禦性」服務,任何風吹草動就先通報,恐導致個案案量暴增。

郭志南指出,法律要求社工擔負保證人地位及相應責任,政府應設法檢視應如何調整相關制度、提供支持,且研判未來社工服務時,恐出現「防禦性服務」傾向,若發現個案疑似受虐情況,擔心觀察或設法調查期間,若發生憾事恐遭咎責,便會先行通報,恐導致社安網家防中心案件量暴增,而這些案件並非每件都是家暴情況,也可能有不少「虛驚一場」案例。

台北市社工人員職業工會發布聲明,尊重法院「偽造文書」一審判決,至於過失致死認定,本案當事人保證人地位,仍有很多社會大眾可討論之處,而法院認定剴剴案本質為家外安置,社工需付保證人地位,但「家外安置」是經過法院裁定,或藉契約將監護權及照顧義務轉置於國家,此案實非安置性質,法院對社工日常實務理解與現況有所差距,需更多社會溝通機制。

「沒有社工希望個案過世,制度脫節卻要社工承擔,令人難過。」郭志南指出,俗諺說「孩子好好長大,需要整個村莊的力量」,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也將兒少發展列為政府責任,但我國政府長期對兒少資源不夠重視,安置機構缺工、量能不足等問題多年未被解決,也為關注全台弱勢家庭的兒少成長困境,「政府只希望孩子不要死掉上新聞,忽略有多少孩子連長大都很辛苦。」

郭志南說,社工並非不談專業應負的責任,但在國家制度、資源缺乏前提下,「要社工負起全數責任並不公平」,凱凱案發生後,社會卻朝向個案討論,政策問題全數閃躲,政府多年來將收出養、安置兒少業務交由民間機構處理,如今憾事發生,各界要求民間單位、社工負責,「去沒有人質疑國家為何沒付責任」,若不檢討制度、提供相應資源,「以後誰敢當社工?」

2026/04/16 15:4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445980?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