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醋男打人被罰39萬竟回頭討「代付費」!脫鞋砸眼嗆:沒給錢天天來!

高雄吳姓男子2024年間懷疑前女友與屏東黃姓男子過從甚密,憤而揪眾當街毆打黃男,案經法院審理後,吳男與同夥共需繳納罰金及公庫處分金達 39 萬元,沒想到吳男不僅未反省,反而將此筆金錢損失歸咎於黃男,陸續前往黃男的魚攤恐嚇,屏檢近日偵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他起訴。

判決指出,2024年8月某日,吳男帶人前往南州鄉市場,向正在魚攤工作的黃男強索這筆 39 萬元的「罰金代付費」遭拒,吳男同夥竟脫鞋狠砸黃男右眼,導致黃男眼部挫傷、結膜出血,吳男更在現場叫囂,威脅若不給錢就要「每天來鬧」,甚至放話要印製傳單毀壞黃男名譽,阻礙其生意經營。

時隔6天後,吳男一夥人再度前往魚攤滋事,當時黃男雖不在場,但其家人挺身而出,痛斥吳男「打人竟然還要被害人賠錢」的邏輯極其荒謬,雙方隨後在市場爆發激烈口角,黃男家屬隨即報警處理,揭發吳男的惡劣行徑。

檢方偵辦時發現,吳男等人不僅兩度前往魚攤騷擾,更試圖透過暴力與恐嚇手段獲取財物,雖最終未能得逞,但其行徑已明顯違法且情節重大,且將法律裁罰轉嫁給受害者的行為完全無視法治,嚴重破壞社會治安,全案偵結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吳男起訴。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2026/04/14 10:05

轉載自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822144&utm_campaign=viewall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