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民團轟「假社宅真放水」 國土署:設上限且嚴審公共性

針對內政部將修法針對社會住宅加碼容積獎勵放寬至2.0倍,民團反對假借推動社宅,卻行容積放水之實。記者潘俊宏/攝影

民間團體質疑政府以「社宅之名」放寬容積獎勵,引發政策爭議。內政部國土署回應,此次《都市更新條例》修法,並非單純放寬容積,而是為了解決自主都更長期面臨的整合困難、專業不足與資金風險問題,透過導入專業協助與金融支持機制,提升都更推動效率;同時也明確規範,只有實質提供社會住宅與婚育宅的案件,才能取得容積獎勵,並設有法定上限及嚴格審查機制,強調公共性不會被稀釋。

此次修法背景,源於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出放寬都更容積獎勵上限方向,內政部隨即研擬草案,規劃將捐贈社會住宅的都更案,容積獎勵上限由現行1.5倍提高至2.0倍。此舉引發OURs都市改革組織、都市設計學會等民間團體強烈反彈,並召開記者會,批評政策恐導致「容積放水」,不僅無助於社宅供給,還可能衝擊都市發展秩序與環境承載。

國土署回應,目前都更案件確實多由建商主導,自主都更比例偏低,主因在於民眾難以取得資金與專業支援,因此修法將導入「全案管理機構」、信用保證機制及標準化融資流程,降低參與門檻,並強化跨部會資源整合,以加速都更推動。國土署強調,擴大都更量能的最終目標,是讓民眾能更早住進安全、機能完善的住宅。

在社宅供給方面,國土署指出,現行社會住宅多由政府興辦,但受限於資源與人力,未來將透過都更分回、都市計畫變更回饋及容積獎勵捐贈等多元方式擴大供給,且所有案件均須實質提供社宅或婚育宅,並經中央與地方審議把關。目前國家住都中心與地方政府已透過都更取得近4,000戶社宅,國際上如英國倫敦與美國舊金山也採取類似制度。

國土署表示,後續將持續與社會各界溝通,並滾動檢討制度設計,在兼顧公共利益、都市承載與政策效率下,穩健推動都更與社宅政策,回應民眾對居住安全與品質的期待。

2026/04/14 11:30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944037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