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遺產申報意外掀身世祕密 父親過世辦繼承驚見「妹妹」

遺產申報意外掀身世祕密,父親過世辦繼承驚見「妹妹」,法官依法確認婚生推定推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彤在父親阿宏過世後辦理遺產申報時,意外發現戶籍中竟多出一名依法推定為父親婚生女的小雅(均化名)。由於母親早已與父親分居多年,小彤懷疑兩人並無血緣關係,便委託醫院進行DNA血親鑑定。結果顯示,兩人雖具有相同母系血緣,但並非同父姊妹。

根據判決,小彤父母於民國76年結婚,母親阿玲(化名)婚後育有小彤,夫妻原本共同生活,之後感情生變。小彤主張,母親早在88、89年間便離家返回娘家居住,與父親長期分隔兩地,也幾乎沒有聯繫,雙方直到101年才正式離婚。

然而,阿宏於114年過世後,小彤辦理遺產申報時,赫然發現母親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曾生下一名女兒小雅。由於小雅出生時間仍落在法律規定的婚生推定期間,因此,依法被登記為阿宏的婚生子女,也可能涉及遺產繼承權。

為了釐清真相,小彤與小雅接受公立醫院DNA血親鑑定。鑑定報告顯示,兩人的粒線體DNA序列一致,代表具有相同母系血緣;但X染色體及其他父系遺傳分析結果完全不符,足以排除兩人為同父姊妹的可能性,僅能認定具有同母姊妹關係。小雅出庭時也未對鑑定結果提出異議,表示尊重檢驗結果。

法院指出,雖然依《民法》規定,子女若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原則上推定為婚生子女,但此項推定並非不可推翻,只要能提出足夠證據證明並非丈夫受胎所生,即可依法提起否認婚生子女之訴。

此外,小彤也提出與母親的錄音內容作為佐證,顯示母親早已離家,相關情節與DNA鑑定結果相互吻合。法院認為,阿宏生前並不知道小雅並非自己的親生女兒,因此無從自行提起否認婚生子女訴訟;直到阿宏過世後,小彤因繼承權受到影響,依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訴訟,程序合法。

法官綜合戶籍資料、DNA血親鑑定、錄音內容及當事人陳述後認定,阿宏與小雅間並不存在真實血緣關係,小雅並非阿玲自阿宏受胎所生,因此依法確認婚生推定遭推翻,判決確認小雅不是阿宏的婚生子女。

2026/08/10 13: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1000109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