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2歲女兒出生前父就坐牢 改母姓有助人格發展家庭認同

2歲女兒出生前父親就坐牢,改母姓有助人格發展家庭認同。(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年僅2歲的女童小晨,自她出生前,父親阿遠便因為刑案入監服刑,小晨出生後,一路由母親小彤(均化名)獨自照顧扶養。後來母親小彤與父親阿遠離婚,小彤因此向法院聲請讓女兒改從母姓,希望孩子未來能與主要照顧者擁有相同姓氏,建立家庭認同感。

判決揭露,女子小彤與男子阿遠於前(113年)年協議離婚,並約定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由小彤單獨行使。小彤主張,懷孕期間阿遠便入獄,沒有穩定收入,離婚後至今也未支付任何扶養費,更未實際照顧孩子。

小彤指出,女兒小晨出生約3個月後,還遭到阿遠的家人要求搬離住處,如今已經完全無法與對方家屬聯繫,因此,希望女兒小晨改從母姓,避免未來因姓氏不同而產生身分認同困擾。

阿遠則向法院表示,當初雙方在離婚時,曾經口頭約定,女兒小晨維持父姓,等成年後再由她自行決定是否改姓,他也是基於這項承諾才同意離婚。

他強調,自己不是不願扶養孩子,而是目前仍在監服刑,無法支付扶養費;入監前曾留下10多萬元給小彤,也曾請家人協助照顧孩子。他坦言,女兒出生後只見過一次面,之後便沒有再接觸。不過最後也表示,只要改姓對女兒有幫助,「我都沒有意見」。

法院委託社工進行家庭訪視後發現,小晨自幼即由母親全天照顧,母女互動自然親密,已建立穩固的依附關係;反觀父親因長期服刑,從未實際參與孩子成長,也沒有建立父女情感。

訪視報告指出,母親具備良好親職能力,目前再婚後家庭生活穩定,家人及現任丈夫也提供完善支持,孩子生活環境規律、安全,改從母姓並無任何不利影響,反而更符合孩子目前的家庭生活現況。

法院審酌後認為,父親自孩子出生前即入監服刑,至今未實際扶養、照顧,也未支付扶養費,已屬未盡保護教養義務;女童現年僅2歲,雖無法自行表示意見,但長期生活重心及情感依附均在母親身上。

法官指出,若仍維持與主要照顧者不同姓氏,未來可能影響孩子家庭認同及親族歸屬感,不利人格與身心發展。基於民法保障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裁定准許女童改從母姓。

2026/08/09 07:3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900000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