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有人刻意將中聯油脂事件責任導向台南市政府,甚至曲解食安相關法規,南市府6日反擊,強調這是以政治立場掩蓋事實,不足為憑。圖為衛生局人員稽查油品。(衛生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中聯致癌油延燒到台糖通報爭議,台灣高等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昨批台南市長黃偉哲,拿「油品事業部只賣汽柴油」說嘴是雞同鴨講,黃回嗆,這是政治發言。陳宏達後續連發5文論案情,南市府今天強硬反擊,指整件事刻意將食安事件帶向政治攻防,強調法律人責任是讓法律回歸法律、事實回歸事實,而不是讓法律討論淪為政治攻防的一部分。
南市府表示,整起事件之所以演變成今天爭議,源頭就在於台中市長盧秀燕指稱台糖油品部在台南,痛批政院護航、企圖誤導民眾以為台南市政府就是本案主管機關,因此,黃偉哲市長親自前往台糖油品事業部,目的是讓民眾了解油品事業部主要經營汽柴油及石油相關業務,並非本案食用油原料生產或管理單位。
南市府強調,該批「台糖未曾收貨、也未付款」的油品,來源為中聯油脂,原料端主管機關為台中市政府,然部分人士反覆糾結於「台糖未通報」、「台糖總公司設於台南」、「台糖砂糖事業部設於高雄」等論述,刻意將食安事件帶向政治攻防,而非回到制度面檢討。
法制處指出,《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是依《地方制度法》制定的自治法規,依法由台南市政府負責解釋及適用。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法律意見,但地方自治法規如何適用,仍應依據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職權認定,而非以個人評論取代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先查清楚事實,再依照法律判斷」,而不是先認定誰有責任,再回頭找法律支持既定結論。
法制處強調,法律不能只挑一句條文來解讀,更不能只憑個人見解就直接推論法律責任,法律見解可以不同,但應建立在完整事實與法律分析之上,而不是將個人評論逕自視為法律定論。法制處指出,法律人的責任,是讓法律回歸法律、讓事實回歸事實,而不是讓法律討論淪為政治攻防的一部分,若忽略法律適用範圍及主管機關權責,只剩下政治立場,真正受傷的不只是個案,更是人民對法治的信任。
2026/08/06 14:1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6002917-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