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中時資料照片/楊靜茹攝)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5日審查《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民進黨立委張雅琳針對國民黨新媒體部前主任韋淳祐製作反毒油影片「油不得你」,遭刑事局人員登門查訪並移送台北地檢署一事質詢法務部。吳宗憲認為,警方處理程序恐比臨檢更具侵害性,卻未充分告知事由及法律依據;張雅琳則認為,只要偵查程序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政治人物就應尊重檢警專業判斷,避免介入個案偵辦。
吳宗憲表示,他不評論個案偵查,而是質疑警方行使調查權的界限。警方在未經檢察官指揮、沒有搜索票、拘票或通知書的情況下,直接前往韋淳祐住處,確認是否為影片製作者、詢問是否願意下架,並要求到案製作筆錄,程序恐比臨檢更具侵害性,卻未充分告知事由及法律依據。
吳宗憲指出,影片是否構成偽造準文書仍有疑義。依最高法院相關見解,準文書須用以證明法律關係或社會活動事實,並有明確名義人;若僅以相似聲音製作政治諷刺影片,未冒用特定身分從事交易或詐騙,是否成立犯罪仍待檢驗。他批評,警方對政治諷刺影片迅速登門,恐造成寒蟬效應,讓網路二次創作者擔心觸法。
針對韋淳祐因反毒油影片「油不得你」遭查水表一事,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警方處理程序恐比臨檢更具侵害性,卻未充分告知事由及法律依據。(摘自立法院直播系統/丁上程台北傳真)
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回應,警方發現可能涉及深偽的影片後,可依職權展開調查,必要時再報請檢察官指揮;目前案件已由北檢依法偵辦,法務部尊重檢察機關判斷。
張雅琳則指出,深偽技術也可能被用於兒少性影像等犯罪,詢問不同類型案件的偵查程序是否一致?張曉雯表示,只要接獲檢舉或發現可能涉及深偽,警方均可依相同程序調查,檢警會依證據辦案。
張雅琳強調,社會各界對法律適用可以有不同看法,但只要偵查程序符合正當法律程序,政治人物就應尊重檢警專業判斷,避免介入個案偵辦。
2026/08/05 13: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5002611-26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