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擎天崗爆水牛連續暴斃,北市動保處裁罰7.5萬,(王姓民眾提供/張薷台北傳真)
陽明山擎天崗民國109年有21頭水牛連續暴斃,台北市動保處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罰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7萬5000元,並得接受動物保護講習3小時課程。陽管處不服提告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判決動保處勝訴、陽管處遭罰7萬5000元確定。
這起台北市動保處摃上內政部營建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事件,是因陽明山三大牛群中,位於擎天崗的水牛群在109年11月9日至12月30日有21隻水牛接連死亡,調查後排除傳染病,死因是長期營養不良。
北市動保處認定,擎天崗水牛群原本是在擎天崗草原周邊活動的無主水牛,平時可自由遊走、覓食,但陽管處2019年12月以圍籬及鐵絲網等設施將牛群圈圍於約42公頃範圍內,造成牛隻無法如往常依季節變化自行覓食或躲避寒冬,導致牛隻大量死亡。
動保處指出,陽管處雖未故意讓水牛傷亡,但仍有過失責任,陽管處不當圈圍致水牛大量死亡,依違反動保法開罰。
陽管處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水牛是無主牛群,為避免牛群造成農損、維護遊客安全,當初與北市動保處等單位會勘後,才依結論補強圍籬,且擎天崗水牛群也不適用動保法相關規定,不該被裁罰。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陽管處疏未盡其動保法第5條第2項之飼主義務,與水牛群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動保處據以原處分裁處原告,並無違誤,駁回其訴訟確定。
2026/08/04 17: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400390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