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日本提高永久居留門檻 收入須高於日本家庭

日本今天公布,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權的方針修訂草案,整體而言更加嚴格。草案明確記載,「經濟條件要達到與日本人同等水準以上」,亦即年收入要持續高於日本家庭平均。

日本TBS電視台與共同社報導,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簡稱入管廳,相當於出入境管理局)今天公布相關方針修訂草案。

這是日相高市早苗政府外國人政策的一環。經過公開徵求意見的程序後,方針修訂草案的內容將於明年4月起實施。年收入的新標準,適用於今年4月起的申請案件。

現行的方針規定,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權(日文為永住許可)必須具有能獨立維持生計等條件,不過調查顯示,持有日本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領取日本官方生活保護費(領類似低收入戶補助)的比例與日本人不相上下,入管廳過去一段時間持續評估修改相關規定。

今天公布的方針修訂草案,明確記載「經濟條件要達到日本人同等的水準以上」,並要求年收入要持續高於日本家庭平均;還有預期未來領取的年金金額「要達到過去30年間加入厚生年金的水準」,這部分不足的話,也會納入考量持有的金融資產。

此外,日本人的配偶等親屬的部分,先前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資格為「結婚3年、居留1年」,之後預計會提高到「結婚5年、居留3年」。

時事通信社報導,方針修訂草案首度明確記載「必須特別慎重審查」永久居留權。

入管難民法規定,取得日本永久居留權要符合3項要件:第一是素行良善、第二是能擁有獨立謀生的資產與技能、第三為符合日本的利益。

入管廳新增的經濟條件是針對第二項要件。

針對第三項要件,草案新增的內容為「必須積極且具體地對國家帶來利益」,也就是考量取得者有一定水準的日文能力,還有一定程度理解日本的制度與法規等,以順利融入日本社會。

截至去年底,在日本居留的外國人約412萬人,其中約94萬人持有永久居留權。

2026/08/04 15:2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9670081?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