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公司致癌油品案,檢方從查扣的手機進行數位採證,還原相關對話紀錄,查明案發經過。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聯油脂公司油品「苯駢芘」超標,台中地檢署從上月初展開偵辦,中聯總經理余凌冲、中聯廠長陳明榮陸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檢方根據搜扣的多支手機、還原對話紀錄,顯示中聯公司的員工,早在4月即在工作群組反映「豆子爛爛的」等對話,余、陳知悉異常,未立即送第三方檢驗,直至6月15日才開品保會議,顯有「蓋牌隱匿通報」的行為。台中地檢署表示,有關媒體報導,中聯油品案的手機採證內容,非檢方提供,屬偵辦核心,不對外說明。
台中地檢署表示,有關周刊報導內容,非台中地檢署提供,不知悉周刊所述「辦案人員」的來源為何,此案仍在積極偵辦中,此案查扣手機數量、手機數位採證的內容與對話,屬於此案的偵查核心內容,尚不便對外說明。
鏡週刊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中聯油品案,透過查扣的36支手機還原對話紀錄,顯示中聯公司員工的工作群組內,早在今年4月即有「貨不對勁」、「調起來黏黏的」、「豆子爛爛的」、「這樣能出貨嗎」等對話,顯示當時員工已發現油品異常,比台糖、南僑驗出異常時間,提早一個月。
不過中聯公司的總經理余凌冲、中聯廠長陳明榮被檢方懷疑,明知已有員工反映異常,仍未將問題油送驗,直至6月15日,紙包不住火,才緊急召開品保會議,也被檢方認為,恐有為卸責後續法律責任的行動。
偵辦中聯致癌油品案,台中地檢7月9日第一波搜索,先將中聯總經理余凌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聲押禁見,台中地院同月10日予以20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中院同月16日再開羈押庭,認為余與相關人員「有刻意隱匿,或編輯相關訊息內容」,裁定收押禁見,是致癌油案首度遭收押的被告。
中檢7月22日第二波搜索聲押中聯廠長陳明榮,法院在同月23日裁定1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後,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認定陳是對油品品質、食安,當有監測、管理義務及權限,且他案發前就和相關人員有隱匿案情共識,中院在本月1日,裁定陳收押禁見。
另外檢方在7月24日第三波搜索,認定泰山公司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同涉違反食安法,所屬職員有刪除訊息、相簿截圖滅證,2人就職務交接相互推諉、串證,裁定雙雙收押禁見。
2026/08/04 11:2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966944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