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前妻拒過戶豪宅,「房子是你的」成鐵證!失婚男提告贏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已離婚夫妻因一間豪宅爆發產權糾紛。男方主張,婚姻期間由他獨資購買預售屋,僅因夫妻關係將一半產權借名登記在女方名下,離婚後要求返還卻遭拒絕,甚至發現女方自行申請補發權狀。法院審理後,根據LINE對話、錄音及房貸、管理費等多項證據,認定確實成立借名登記關係,判決須將名下二分之一產權移轉返還男方。
判決指出,阿濠與小潔(均化名)婚姻存續期間購一戶豪宅預售屋,阿濠表示,購屋資金、房屋貸款均由自己負擔,房屋完工後雖將二分之一產權登記在小潔名下,但只是借名登記,房屋一直由自己管理使用,包括房貸、火災及地震保險、管理費、水電、瓦斯及網路等費用,也全由他支付。
阿濠指出,雙方婚姻生變後,小潔於2024年底提出離婚,他隨即透過LINE通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要求返還持分,對方當時也表示同意,只是因離婚及子女親權協議而延後辦理。直到他與與代書討論過戶時,才發現小潔名下持分的權狀竟已重新申請補發。他詢問後,小潔對此事坦承,但卻拒絕辦理過戶。
小潔主張,婚後原就有共同置產計畫,雖然房貸由阿濠支付,但她負責家庭生活開支,雙方是以不同方式共同負擔購屋成本,因此一半產權本來就是她的。她並表示,夫妻一起看屋、討論裝潢、添購家具家電,也曾繳納房屋稅與地價稅,足以證明自己是共同所有權人,而不是單純借名。
法院審理後發現,房屋買賣契約、銀行貸款均由阿濠辦理,所有權狀也一直由阿濠保管,房貸、水電、管理費及保險等費用也都由他負責,房屋出租時亦由他簽約、收租及管理,顯示實際管理、使用及收益者始終都是阿豪。
法院勘驗雙方對話及錄音,發現小潔曾多次親口承認房屋屬於阿濠。例如雙方討論出租房屋時,小潔:「那是你自己的房子,你自己的事,與我無關」、「你自己的房子,你自己處理」。之後雙方談及離婚財產時,小潔:「XXXX的房子還給你,這個一定會還給你。」
此外,雙方辦理分別財產制時,小潔名下僅列載另一處房屋,卻未將本案房屋列入個人財產,也與其主張擁有房屋的說法不符。至於小潔主張曾支付生活費、參與裝潢及繳納部分稅金,法院認為,頂多屬夫妻共同生活的家務分工或日常金錢往來,無法證明曾約定以生活支出作為購屋對價,更不足以推翻借名登記關係。
法官指出,借名登記本質上屬委任契約,委任人依法可隨時終止。既然阿濠已明確表示終止借名關係,小潔依法即有義務返還借名登記的不動產持分。因此,法院認定,雙方成立借名登記關係,判決小潔應將名下二分之一房屋及土地持分移轉登記返還阿濠。
2026/08/01 15: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801001001-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