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成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經濟部表示,未來經審定會決議為強迫勞動貨品,將限制進入課稅區保稅區,以及自貿港區儲存。(資料照)
為防止強迫勞動生產產品進入我國,行政院昨核定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設置,由勞動部、經濟部、財政部及各貨品主管機關共同合作。經濟部今(30)說明,未來經審定會確認進口商品為強迫勞動貨品後,將限制進入保稅區、自由貿易港區儲存,在海關查獲部分,則由財經兩部會阻絕。
經濟部長龔明鑫表示,該部就是收集強迫勞動產品資訊或其他國家來的案件, pass給勞動部。最後跨部會審定通過以後,交由海關把關。
貿易署進一步說明運作機制,經濟部接收合作國家認定強迫勞動貨品資訊後,函送勞動部,再由勞動部與經濟部聯席主持之「限制強迫勞動貨品輸入審定會」進行審定。
審定會決議特定實體生產產品為強迫勞動貨品後,經濟部將依據《貿易法》限制該等產品進入課稅區及保稅區;在自由貿易港區部分,則由各貨品主管機關限制該等貨品進儲,並由海關於邊境執行嚴格查驗。至於海關查獲的強迫勞動貨品,則分別由財經兩部合作阻絕流入。
經濟部表示,消除強迫勞動是國際社會共同關注議題,身為全球供應鏈重要成員,我國將持續與理念相近國家及貿易夥伴合作。
2026/07/30 17:12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30003523-26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