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立院退回校事會議新制 團體發聲:退回不代表要廢止

立法院教文會27日進行與校事會議相關的「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審查,最終委員會表決通過將兩辦法退回檢討,等同於教育部1月推動的新制有「作廢可能」。(本報資料照/簡立欣攝)

立法院教文會27日進行與校事會議相關的「解聘辦法」及「考核辦法」審查,最終委員會表決通過將兩辦法退回檢討,等同於教育部1月推動的新制有「作廢可能」。對此家長及學生團體都認為,退回不代表要廢止相關辦法,而是該持續推動改革,強化相關制度。

國教行動聯盟表示,兩辦法遭退回並非意味要廢除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機制,而是該藉此機會重新修正辦法,維持新制改善的「匿名檢舉」、「案件分流」,同時強化尚未補足的前端分流機制,因此需針對行政減量進行強化。

國教盟建議「5大改革」,第一,跨專業的前端受理與分流機制;二,訂定全國一致的案件分流檢核表;三,不同案件回到適當法定程序;四,同時保障學生與教師的法定程序權利;五,以及限期公布重訂時程、修正前後對照表及制度影響評估,建立過渡規範。

學生團體「EdYouth」理事長蔡其曄表示,本次遭退回的新制中包含匿名檢舉,雖可理解匿名制度將衍生相關問題,但如何保障吹哨學生安全同樣需要重視,因此遭退回後重新修訂,期盼能在保障吹哨者個資安全層面加強。

蔡其曄強調,校事會議的存在是為了處理不適任教師,而有了此立基點,校事會議自然也不該遭隨意廢除,否則將導致學生失去重要的申訴管道,倘若真要廢除,也應在建立完善申訴管道後再行討論,最後,先前立法院、教育部在進行相關辦法審查時未邀請學生團體出席討論,導致學生聲音無法反映,如今退回重訂,也需要藉此強化學生意見。

2026/07/28 16:3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3460-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