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梧棲區「洽興畜牧場」民國114年10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農業部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市梧棲區「洽興畜牧場」民國114年10月爆發非洲豬瘟疫情,更讓全國豬隻禁運禁宰損失21億,全案經台中地檢署追查,是因負責人陳福及及兒子陳瑞堂以不實方式申報廚餘蒸煮,並謊報死亡豬隻數量,偷賣染疫豬,以及交由非法業者清運等,台中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陳福1年6月、陳瑞堂3年,不過短報死亡豬隻,涉嫌委託非法業者處理部分,因為罪證不足無罪。
據判決書指出,陳福及陳瑞堂共同經營「洽興畜牧場」,依法須高溫蒸煮廚餘才可餵食豬隻,陳瑞堂為規避環保機關查核,112年1月8日至114年9月30日間,長期以「舊照新傳」方式蒙混。
此外,陳瑞堂將超量標購廚餘轉售予其他畜牧場,卻仍委託不知名業者,於114年1月至9月不實申報該部分廚餘皆由「洽興畜牧場」再利用,並虛報液化石油氣使用量;114年10月間,洽興畜牧場爆發豬隻大量死亡,陳福及陳瑞堂明知豬隻可能染疫,為避免蒙受損失,陳福填寫家畜健康聲明書,將30頭可能染疫、未逾停藥期的豬送大安肉品市場拍賣,詐得32萬元。
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詐欺及《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台中地院一審28日上午宣判,合議庭譴責本案情節,已嚴重破壞國家廢棄物管控,更恐致病毒擴散,將整體養豬產業置於高度風險中,對社會危害甚鉅,不過陳福已滿80歲,符合減刑要件,依詐欺取財處1年6月,併科罰金10萬元。
至於陳瑞堂雖坦承犯行,並主張洽興畜牧場已經結束營業,請求酌減其刑,但法官考量,陳瑞堂為專業養豬業者,卻長達兩年作假,且養豬場爆發嚴重疫情時,仍將染疫豬隻送往市場拍賣,對社會危害重大,不給予減刑,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1年6月;又犯《廢棄物清理法》申報不實罪處1年2月,併科罰金8萬元;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2年,應執行期3年。
而有關陳福及陳瑞堂涉嫌短報46頭死亡豬隻並交由非法業者處理,合議庭審酌委託化製三聯單與動保處訪視紀錄的落差,可能肇因於化製車載走死豬後,場內仍有豬隻陸續死亡,導致事後統計數據不一,且證述與紀錄內容存有前後不一,在缺乏其他補強證據下諭知無罪。
2026/07/28 15:01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8003015-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