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30年勝過血緣!癌婦收養繼子獲准,背後故事有洋蔥。(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跨越30年的母子情,終於獲得法律正式承認。一名罹患癌症的婦人,多年來照顧伴侶前段婚姻所生兒子,兩人雖沒有血緣,也未曾建立法律上的親屬關係,但生活相依超過30年。婦人因罹癌後開始思考人生安排,希望未來能由視如己出的兒子處理身後事,因此決定辦理成年收養。
判決指出,收養人為一名婦人阿蘭,被收養人則為成年男子阿遠(均化名)。兩人簽訂收養契約,並依法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法院調查,阿蘭年齡比阿遠年長20歲以上,符合《民法》成年收養規定。阿遠的親生父母均已過世,雙方也都親自出庭表明收養意願,並清楚了解收養後將產生的法律權利義務,因此程序無瑕疵。
庭訊時,阿蘭娓娓道來這段長達30年的緣分。她表示,當年阿遠父母離婚後,孩子曾暫時由伯父、伯母照顧,但她幾乎每個周末都會專程前往探視。後來她與阿遠的父親共同生活,阿遠也搬來同住,直到近年因出售房屋,雙方才改為分開居住。
阿蘭說,兩年前自己被診斷罹患癌症,才開始認真思考未來。由於戶籍一直登記單身,法律上也沒有子女,她擔心日後無人能協助處理身後事,因此決定透過收養,讓多年來視如己出的阿遠成為法律上的兒子,也希望這份感情能獲得正式保障。
阿遠則向法院表示,自己7歲時父母離婚,之後阿蘭便與父親交往,雖然兩人曾宴客卻未辦理結婚登記,但從小他就將阿蘭視為繼母,也是生命中最重要的照顧者。
他回憶,11歲開始便與阿蘭共同生活,國中時曾因手被罐頭割傷,阿蘭每天細心照顧,還親自熬湯替他補身體。到了大專時期,他因未成年騎機車摔車,左腿重傷,當時還謊稱只是打球受傷,隔天傷勢惡化、膝蓋腫脹到無法起身,阿蘭見狀立即帶他就醫。
阿遠說,當時全民健保尚未實施,醫療費用相當昂貴,但阿蘭仍堅持購買高價醫療耗材,希望減輕他的痛苦。療養期間,她更天天資助計程車車資,讓他能安心往返學校。多年來的照顧與陪伴,早已與親生母親沒有差別。
法院審酌雙方提出的收養契約、戶籍資料及當年宴客照片,並綜合庭訊內容,認定兩人長年共同生活、互動密切,感情深厚,收養並非為規避法律義務,也沒有損害任何人權益,更符合收養制度建立親子關係的立法目的。
法官因此裁定認可本件成年收養,並依《民法》規定,收養效力溯及雙方簽立收養契約當天生效。這段歷經30年歲月、超越血緣的母子情,也正式獲得法律承認,讓彼此在人生最後一段旅程中,擁有真正受法律保障的親情關係。
2026/07/26 10:0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6000790-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