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人妻偷情、裸聊、視訊自慰,還簽愛情合約若劈腿賠300萬,綠帽男氣炸提告連帶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勝得知妻子小晴透過網路認識男子阿哲(均化名)後,雙方迅速陷入熱戀,不僅頻繁以電話、視訊聯繫,甚至進行裸聊、視訊自慰等親密互動,之後更發展為婚外情,多次發生性關係,還簽下一紙長達8年的「愛情合約」,約定彼此不得分手、劈腿,違約者須賠償300萬元,憤而提告連帶求償200萬元。
判決指出,阿勝與小晴於2022年結婚,同年迎來兒子出生。不過,小晴於2023年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阿哲,雙方很快便透過電話、視訊保持密切聯繫,互動內容已遠超一般朋友界線。阿哲與小晴以情侶身分對外互稱戀人,並先後在住處及旅館發生性行為。
更令人意外的是,兩人還親筆簽署一份「愛情合約」,約定自2023年起至2031年為止,雙方必須維持戀愛關係,不得拋棄對方、外遇、提分手,若違約須賠償300萬元,藉此作為彼此忠誠的保證。
然而,這段婚外情最終仍因雙方爆發衝突而曝光。2023年12月底,阿哲與小晴發生爭執後,竟直接打電話給阿勝嗆聲,阿勝才驚覺小晴早已外遇,並取得相關證據後提起民事求償,主張兩人的行為已造成婚姻破裂,使他承受巨大精神痛苦,因此請求200萬元慰撫金。
審理期間,阿哲經法院合法通知卻始終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答辯;小晴則曾向法院表示,願意賠償前夫200萬元,並稱自己已與阿哲沒有聯絡。不過,法官指出,由於本案屬共同侵權行為,小晴單方面認諾賠償,未經另一名被告同意,依法不發生全部效力,因此,仍須依整體證據認定。
法官認為,阿哲與小晴不僅發生婚外性行為,還簽訂象徵彼此忠誠義務的愛情合約,足見關係已非普通朋友,而是以戀人身分長期交往,其行為已明顯逾越一般社會可容忍的男女交往界線,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安全與幸福,已構成共同侵害配偶權。
法院審酌,雙方身分、收入、財產狀況,以及婚姻最終以離婚收場等情節,認為阿勝確實因婚外情遭受重大精神痛苦,但考量整體侵害程度及阿哲與小晴的經濟能力後,認定精神慰撫金以80萬元較為適當。
2026/07/25 07: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500001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