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前夫染賭竟趕小孩出門! 心碎媽深夜救援成功奪回監護權

桃園市一對夫妻107年底離婚,但父親113年起養成賭博陋習,深夜飲酒、打麻將,與其他住戶不睦,未成年的孩子還被鄰居抵制,母親114年10月接獲通知,發現小孩被趕出家門,一人背著書包在社區大廳,她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獲准,可抗告。(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市一對夫妻107年底離婚,但父親113年起養成賭博陋習,深夜飲酒、打麻將,與其他住戶不睦,未成年的孩子還被鄰居抵制,母親114年10月接獲通知,發現小孩被趕出家門,一人背著書包在社區大廳,她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獲准,可抗告。

母親向法院提出聲請,指自己和丈夫107年離婚,約定由前夫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但前夫113年起,養成賭博陋習,常於深夜仍在飲酒、打麻將,無法顧及未成年子女之生活照顧,且與社區其他住戶不睦,致其他住戶抵制未成年子女在社區遊玩。

母親又說,自己在114年10月某日晚間,小孩與自己聯絡,才知道小孩被趕出家門,自己趕往現場,發現小孩一人背著書包,自己接回小孩後,提供小孩良好的生活。也積極和學校老師溝通,但前夫未曾與自己聯繫,母親認為,如果仍由前夫單獨行使小孩的權利義務,難期待小孩的保護教養事宜能受即時妥善處理,因此聲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改定由自己獨任。

法院囑託第三方單位探視,認為母親經濟穩定,可提供較好的生活,也無法與父親取得聯繫。

法院認為,母親接回未成年子女後,父親未再主動與母親聯繫,僅於孩子運動會時向母親抱怨探視受阻,卻未積極協調與小孩會面交往方式,此外經通知也未到庭,因此將小孩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改定由聲請人單獨任之,以符合未成年子女之最佳利益,可抗告。

2026/07/24 23:2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4058-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