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尪偷吃鄰居!手機5部激戰片「主臥室變砲房」 正宮怒了

桃園一名人妻小雪(化名)與丈夫阿宗(化名)結婚30年,沒想到竟在家庭共用手機中,驚見丈夫與女鄰居小玲(化名)的5部性愛影片時間橫跨7年,部分還是在「自家主臥室」拍攝。(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人妻小雪(化名)與丈夫阿宗(化名)結婚30年,沒想到竟在家庭共用手機中,驚見丈夫與女鄰居小玲(化名)的5部性愛影片,時間橫跨7年,部分還是在「自家主臥室」拍攝,讓她徹底心碎。小雪憤而提告求償120萬元,案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定小玲侵權事證明確,判決小玲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雪與小玲互為鄰居,平時多有往來,也認識彼此家人。未料114年7月,小雪的女兒操作家用電話時,意外發現父親與小玲從106年至112年間,至少5次發生性行為,其中111年11月、112年3月的影片背景,竟還認出是自家的陳設,顯然「侵門踏戶」在正宮床上偷情。

小雪獲知後崩潰,怒控小玲侵害配偶身分法益,造成她精神極大痛苦,婚姻圓滿幸福全數瓦解。小玲庭上坦承與阿宗發生關係,對次數、合意狀態都不爭執,但她喊冤強調「都是阿宗主動找我的」,稱自己沒有再與對方見面。

法官審酌,小玲明知阿宗為有婦之夫,仍與其發生多次性行為,已嚴重破壞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幸福,情節重大。衡量小雪高職畢、任會計月薪6萬,小玲碩士畢、擔任教職月薪5萬,及兩造財產所得等狀況,認定賠償30萬元為適當,逾此請求則駁回。全案可上訴。

2026/07/24 23:09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4004046-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