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彰化溪湖生質能資源中心續招標 居民抗議籲環評擋水污染

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案近日展開招標作業,溪湖鎮西勢里居民今日赴縣府廣場前抗議。(葉靜美攝)

彰化縣政府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設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近日上網招標,該里居民認為該案應進行環評,今日赴縣府廣場前抗議,訴求相關訴訟仍在進行中,縣府應懸崖勒馬、停止招標作業;縣府表示,該案依目前規劃運作、收受料源不變情況下,依法不用環評,縣府相關採購程序依法辦理。

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案近日展開招標作業,溪湖鎮西勢里居民今日赴縣府廣場前抗議。(葉靜美攝)

彰化縣政府原規劃在溪湖鎮西勢里顯光段840、841及834地號,設置畜牧糞尿處理中心,後更名為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規畫收受處理基地方圓3公里內畜牧場的畜牧糞尿量每日600CMD以上,並配合沼氣發電或其他水資源利用,該案已在本月6日公告招標,將採統包方式辦理。

溪湖鎮西勢里長蔡福助表示,已在去年初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環境影響評估訴訟,本月12日再以掛號方式提出行政訴訟,目前都在審理中,希望縣政府懸崖勒馬停止招標行動,他強調將訴訟到底,希望廠商跟縣政府能夠審慎評估。

無黨籍彰化縣長參選人邱建富認為,該處理中心基地面積超過1公頃以上,應依法進行標準環評,質疑縣府逕行發包,當地民衆也一再反對,希望縣府能聽到民衆的聲音、順應民意,並呼籲有意投標廠商要審慎評估。

到場聲援的縣議員陳重嘉則指出,議會已否決該案預算,在民意代表不願背書,中央也不補助,地方又有反對聲浪下,認為縣府沒做好相關評估作業,卻硬要推行該案,是非常不負責任的。

縣府農業處表示,農業部及環境部分別在6月2日及5月29日函文表示,建置「彰化縣生質能資源中心」,若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6條規定採行資源化措施者,免依廢棄物清理法有關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規定辦理。

農業處表示,規劃處理料源均不屬「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所列的農業事業廢棄物,無須依該管理辦法向農業部申請再利用許可後始得運作,非屬「一般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機構」「有機污泥再利用機構」,不適用「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8條第1項第8款、第11款規定。

農業處指出,基於前開的環評適用依據解釋,因此依法辦理相關採購程序。至於有關預算部分,縣府皆依法辦理。

2026/07/23 13:5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23002607-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