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惡鄰夫妻違停被趕肉身擋車 嗆「有種壓過去」 下場曝光

高雄一對夫妻因不滿違停被驅趕,竟惡意折返拉扯鄰居方向盤並以肉身擋車阻礙通行,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夫妻兩人均有罪,各處拘役15日。(資料照片)

高市莊姓夫婦車違停在鄰居車庫前,鄰居報警後才由丈夫開走,夫妻因心中不甘折返現場,由莊男竟強行探入屋主車內抓方向盤壓制,夫妻更以肉身惡意擋在車前,妨害屋主駕車離去前後近10分鐘。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莊姓夫婦共同犯強制罪,各處拘役15日。

判決指出,王姓妻子於民國113年1月,將車停在高雄市三民區一處住處車庫前。屋主要出門受阻致電要求移車,王女與莊男到場後,與屋主爆發口角。直到轄區陽明派出所員警到場,指出其車輛停放違規,才由莊男將車開離。

不料夫妻兩人移車後心有不甘折返理論。莊男見屋主準備開車離去,竟走向駕駛座探入車內,強行抓住方向盤並壓制屋主,對方警告後關門發動引擎,2人竟擋在車頭前方道路行走,甚至高喊「有種從我身上壓過去」,惡意阻擋長達9分鐘2人才離開,屋主憤而提告,高雄地檢署以莊姓夫婦妨害自由提起公訴。

一審簡易庭原本僅判王女拘役30日、莊男無罪。案經檢方上訴,改判2人各15日拘役,得易科罰金。雙方均又再上訴,高高院審理後,認定莊男抓方向盤、夫妻肉身擋車已實質侵害他人行動自由,夫妻共同犯強制罪,維持原判,檢方不得再上訴。

2026/07/19 13:17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9001495-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