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侵犯後還主動加好友?台中女急中生智蒐證讓惡鄰判刑3年半。(圖:shutterstock/達志)
以為深夜敲門的是男友,她毫無戒心開門,迎來的卻是一場惡夢!台中一名體重僅36公斤的女子小花(化名),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鄰居闖入租屋處、強行侵犯,小花事後強忍恐懼,主動要求交換LINE,還請劉男幫忙倒垃圾,讓走廊監視器拍下其身影,為檢警留下追人線索。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劉男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指出,113年12月17日清晨4時28分許,劉男前往台中市北區一處租屋大樓敲門,小花當時原本正在等男友,沒想到開門後卻是自稱大樓管理員的劉男,他隨即闖入房內,將小花推倒沙發,以雙手壓住其肩膀。
小花在法庭上證稱,自己不斷掙扎並呼喊救命,但她體重僅36公斤,當晚又曾飲酒,雙方體型與力氣差距懸殊,根本無法脫身,最終遭劉男強行侵犯。
危急過後,小花並未驚慌將人立即趕走,而是設法留下身分線索,她先以男友即將抵達為由要求劉男離開,再主動與對方交換LINE,並請他順手將垃圾帶走。劉男離去後,她隨即下樓向趕到的男友求助,哭著說出遭遇,並在男友陪同下報警、驗傷。
小花解釋,她會請加害人幫倒垃圾,是因為她知道走廊上有監視器,希望可以藉此拍下嫌犯容貌,至於跟其加LINE,則是因為她不知道嫌犯資料,加通訊軟體方便警察後續找人。
醫院檢查發現,小花右膝有皮肉傷,左膝及左手臂也有瘀青,法院認為這些傷勢與她遭暴力壓制的說法相符。監視器畫面也拍到劉男提著垃圾離開,小花隨後持手機下樓,與其證詞相互吻合。
劉男否認強制性交,辯稱當晚酒醉,對房內發生何事沒有印象,只記得聞到濃烈塑膠味,離開前還幫小花倒垃圾。不過法官認為,劉男對敲門、交換LINE、倒垃圾及事後買菸等無關犯罪的細節均記憶清楚,唯獨聲稱不記得性交過程,顯然是卸責說詞。
法院審酌劉男侵害小花性自主權,犯後始終否認,態度不佳,且至今未見悔意,最終判處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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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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