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電子煙怎麼罰?朝野立委有疑義:外型多元難辨、不知情誤觸法。(本報資料照/王家瑜攝)★《中時新聞網》: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5)逐條審查《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將「持有」電子煙納入罰則,「製造、販賣」刑罰化,儘管朝野立委皆贊同此修法方向,但針對細節仍有歧異。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舉例,如果自己收到他人贈送電子煙,誤認為是合法的加熱菸而收下,是否可能因為「持有」遭罰?
近年電子煙與依托咪酯幾乎畫上等號,因此行政院提出《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盼強化電子煙管理。過去「使用」電子煙才有罰則,本次擴大為「持有」即可裁處。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疑,若電子煙放在包包裡,衛生局人員並無搜身權利,如何裁處?衛福部須和內政部警政署討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關注校園中如何落實執行,他表示,重點是未來如何落實,衛福部須和教育部討論,否則失去立法美意。
國健署長沈靜芬指出,目前已有跨部會的新興菸品策進會,皆有定期討論。教育部則說,去年已通過校園電子煙處遇流程,學生攜帶或使用電子煙會進行校安通報,由校方先行保管,並通知家長到校、簽署處理同意書,並移送地方衛生主管單位追查來源並沒入,本次修法後將配合衛福部修正處理流程,不用簽署同意書,直接由衛生局沒入。
立委劉建國指出,目前電子煙外型愈來愈多元,第一線辨識工作面臨相當大的挑戰。現場展示一張照片給衛福部長石崇良,看似是一杯粉紅色手搖飲,實際上是偽裝成手搖飲造型的電子煙。(圖/劉建國辦公室)★《中時新聞網》: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則認為,如果只是單純沒入電子煙、開立罰單,卻沒有進一步查驗是否涉及毒品案件,恐怕無法完全達到此次修法「遏止依托咪酯危害」的目標。他現場展示一張照片給衛福部長石崇良,看似是一杯粉紅色手搖飲,實際上是偽裝成手搖飲造型的電子煙,也可能被誤認為一般擺飾。
劉建國指出,目前電子煙外型愈來愈多元,第一線辨識工作面臨相當大的挑戰。因此他提出附帶決議,要求衛福部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及教育部,共同研訂電子煙的辨識、認定及查緝標準作業程序,讓未來第一線警察、教育人員等都有一致的辨識依據,提升查緝效率,共同防堵新興毒品危害。
邱慧洳則舉例,如果自己收到他人贈送電子煙,誤認為是合法的加熱菸而收下,是否可能因為「持有」遭罰?對此石崇良回應,應回歸《行政罰法》原則,由執法人員依個案認定。但邱慧洳認為,政府應加強辨識宣導,協助民眾清楚區分加熱菸和電子煙,避免因資訊不足而誤觸法令。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15日審議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列席的衛福部長石崇良(見圖)受訪。(劉宗龍攝)
《菸害防制法》經立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完竣,共有14條文按行政院版通過、1條文修正通過,10條文保留,召委林月琴宣布交由黨團協商。其中,民進黨立委王正旭針對第9條提出修正動議,將菸品包裝警示圖文面積由50%調整為85%,現場立委和衛福部皆同意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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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5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4076-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