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於7月1日起在台北市北投區推出機車短程文化體驗服務。圖為北投地區民眾搭乘機車代步情形,機車載客文化已存在多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鄧博仁攝)
叫車平台Uber於7月1日起在擁有「機車阿伯」車隊服務文化的台北市北投區試辦機車載客短程文化體驗,交通部與台北市政府皆定調違法,最高可罰2500萬元。業者15日表示「有收到主管機關明確清楚的回應,未收到正式罰單」;北市公運處表示,已接獲2件檢舉,已要求Uber及相關業者、駕駛17日前回覆說明,並要求停止招募駕駛及下架相關服務,後續將依法裁處,駕駛、優行公司及Uber平台首次分別裁處10萬元、50萬元、10萬元。
公運處指出,平台業者以機車從事載客媒合,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已接獲相關檢舉事證,刻正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請優行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Uber平台業者優步福爾摩沙股份有限公司及載運駕駛說明,後續依法裁處,並要求即刻停止招募駕駛及提供與使用Uber平台純電機車載客服務及相關派遣功能,任何規避法令、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營運模式,絕不寬宥,絕不容許違法載客行為繼續發生。
公共運輸處一般運輸科長何毓婷說明,Uber日前有來跟主管機關拜會,說明執行目的只是想增加平台的服務和市場,交通局也有向業者說明法規沒有開放、屬於違法行為,Uber則表示「理解,希望有天能開放」;目前接獲2件檢舉案件,皆為不同駕駛,但尚沒有開罰,預計17日前請業者完成說明,並要求停止招募駕駛和下架平台相關內容,等業者回覆後就會做出處分。
何毓婷指出,後續會依《公路法》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裁量基準表,駕駛首次裁處10萬元罰鍰、吊扣營業車輛牌照和駕照4個月;優行福爾摩沙公司因從事駕駛媒合,首次處50萬元罰鍰、最高開罰至1500萬元;Uber平台屬派遣平台、提供資訊服務,會是以違規經營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首次裁處10萬元罰鍰,最高可罰至2500萬。
公運處表示,目前法令並未開放機車從事營業載客服務,業者不應以免費行銷手法,提供機車載客服務,並企圖藉此強行達成就地合法目的,機車營業載客涉及的不只是營業資格,更攸關民眾生命安全及乘車保障;現行制度下相關營運尚未建立完整保險及責任機制,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衍生保險理賠、事故責任及乘客權益保障等重大爭議,絕不容許民眾安全暴露於法令未完備及保障不足的風險之中。
公運處強調,任何業者均應遵循現行法令,在法令未開放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機車營業載客服務,駕駛切勿貪圖高額獎勵提供載運以身試法,未來經查獲違法事證,即依法嚴正裁處,以維護法治、公平競爭及市民安全。
2026/07/15 18:43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4059-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