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消防局實測,烈日下車內的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只要10分就可能引發火災。(彰化縣消防局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喝過的瓶裝水,不少車主會習慣隨手放在車內,但小心烈日曝曬下的瓶裝水可能成為燒掉整台車的罪魁禍首,彰化縣就曾在去年7月發生一起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竟無故起火,經調查元凶就是一瓶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消防局經實測也發現,烈日下車內的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只要10分鐘就可能引發火災。
彰化縣消防局表示,去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花壇鄉宏宅街曾發生一起路邊停放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突然起火,經調查罪魁禍首竟然只是一瓶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因為陽光透過瓶身聚焦,在車內形成局部極端高溫,直接引燃周邊物品,統計近3年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
彰化花壇鄉宏宅街在去年7月,發生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突然起火事件,經調查罪魁禍首竟然是一瓶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彰化縣消防局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彰化花壇鄉宏宅街在去年7月,發生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突然起火事件,經調查罪魁禍首竟然是一瓶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彰化縣消防局提供/葉靜美彰化傳真)
火災調查人員進行模擬實驗也發現,夏天午時,將轎車停放在太陽底下20分鐘,車內座椅溫度可達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溫度更高達攝氏88度;擺上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在特定角度下,這瓶水就像「凸透鏡」能把光能集中在一個點上,形成局部高溫達115度以上。
實測發現,持續照射約10分鐘,儀表板皮革開始起泡冒煙、紙張熱分解輕微碳化,產生黃褐色焦痕,證實瓶裝水確實具有引發火災的可能,加上密閉車廂內完全沒風,熱量累積效果顯著,溫度明顯上升。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夏季密閉的車廂溫度可在短時間內快速升高,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不宜放置車內外,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物品亦可能因高溫導致爆裂或起火,民眾停車時應一併檢查並妥善移除,避免愛車受損。
2026/07/15 11:1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1875-26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