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北市某知名幼兒園張姓代課教師,僅因2歲幼幼生「不受教」,在教室內任意走動、不在座位用餐、躲進廁所不出來,竟毆打幼童、單手抓幼童致其雙腳騰空、用力拉扯造成幼童頭部及眼眶受傷,見幼童哭泣,還以衛生紙用力粗暴擦拭、摩擦幼童臉部,幼童因此畏懼上學,幼童父親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檢察官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張女。
起訴指出,張女自民國112年8月1日起,在北市大安區某幼兒園擔任代課教師,她於114年8月22日在幼兒園教室,見1名2歲幼幼生未能在座用餐、在教室內任意走動、有時在廁所內滯留而妨礙她管理其他幼幼生,一時氣憤,為管教該幼童,竟用手擊打幼童手部,再以單手抓住幼童右手肘,致使幼童雙腳騰空。
另張女以用力拉扯、拖行方式逼迫幼童回座,或以強抓幼童手臂方式,將幼童帶離廁所,張女因強拉幼童瞬間放手,讓幼童直接撞擊教室內椅子,造成幼童頭部挫傷、右眼眶周圍瘀青、腫脹,完全未顧及幼童年幼身體結構而無承受能力,妨害其身心健全或發育。
而張女見張童因撞傷疼痛哭泣,並未立即安撫,亦未提供必要醫療協助處理或通知家長,卻手持衛生紙用力粗暴擦拭、摩擦幼童臉部,造成幼童心理恐懼,不願就學,妨害張身心發展。
當天下午放學,幼童父親到幼兒園接回小孩時發現小孩右眼周圍有明顯大片瘀青腫脹,且情緒不穩定,並持續驚恐、號啕大哭,父親將小孩送醫,並向北檢提告,檢察官發交大安警分局偵辦。
2026/07/15 10:2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5001612-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