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長林宜敬表示,數發部過去曾與Starlink接洽,對方認為台灣4G、5G網路普及,商業市場有限。記者鍾張涵/翻攝自立法院直播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日審查《電信管理法》第36條修正草案,朝野立委主張有條件放寬衛星通訊業者外資持股與董事長國籍限制,市場關注是否有助於馬斯克SpaceX旗下星鏈(Starlink)來台布局。對此,數位發展部部長林宜敬表示,數發部過去曾與Starlink接洽,對方認為台灣4G、5G網路普及,商業市場有限,因此目前對台灣市場興趣不高;不過,台灣發展低軌衛星的目的,本來就不是一般商業應用,而是因應災害及緊急情況下,維持通訊韌性。
林宜敬今天說,依現行制度,業者若申請以衛星通訊技術設置公眾電信網路,由NCC負責審查核准;取得資格後,再向數發部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因此NCC與數發部分別負責不同階段的管理工作。
談到Starlink來台議題,林宜敬表示,數發部曾與Starlink接洽,「他們現在對台灣市場的興趣並不是那麼大,原因是:台灣的4G跟5G人口覆蓋率已經超過99.9%,所以他們認為在商業上,他們(Starlink)的市場不大」。
但林宜敬強調,政府推動低軌衛星並非為了取代既有行動通訊市場,而是著眼於非常時期的通訊需求,「我們都知道台灣為什麼需要無線低軌衛星通訊,我們主要目的並不是平時,而是緊急狀況的時候需要」。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低軌衛星系統仍面臨技術上的兩難。一方面,政府希望衛星業者在台灣設置Gateway(地面接收站),讓使用者透過台灣地面站連接全球網際網路;但另一方面,一旦遭遇重大災害或戰時情境,海底光纜可能中斷,「我們又希望連上這些衛星後能直接連線,這些衛星就把訊號資料連到海外的Gateway」,他坦言,「這個地方事實上是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我們必須要解決」。
對於此次修法,林宜敬表示,新條文將提供主管機關更大的政策彈性,處理低軌衛星、地面接收站及通訊韌性等議題,因此「整體來講,因為這些條文應該會給我們政府單位比較多的彈性,來處理這個事情,所以我們還是基本上尊重NCC的決定」。
NCC則回應,現行法規已要求公共電信服務業者遵守通訊監察、公共安全等法定義務,不配合者將無法取得執照;至於資料主權,各國採取不同模式,歐洲多要求資料落地,日本、南韓則多要求與本國業者合作。若政府政策以提升通訊韌性為優先,目前委員提出的修法版本,已將資料主權、與本國業者合作及地面站等因素納入審酌事項,內容相對較完整。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電信管理法第36條相關修正草案,此案修法重點包括放寬外資持股限制、調整須在台設立公司、董事長須具本國籍等規定;委員指出,Starlink在台灣落地的最大障礙就是外資持股比重,朝野立委因此提案修法,擬放寬外資在台投資49%上限規定,改為經主管機關核准得不受限制。
2026/07/13 10:53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240/9624015?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