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阿嘎老婆二伯昨在直播中重申設計過程。(圖/中時資料照/吳松翰攝;翻攝自 YouTube)
百萬網紅蔡阿嘎的老婆「二伯」(李佩潔)經營的品牌「hahababy」,最近捲入致敬日本知名品牌「SOU・SOU」疑雲,昨(10日)二伯在直播中說到哽咽,強調所有圖案都是他們從日常生活中發想出來的,間接否認抄襲。而律師劉韋廷指出,若要判斷有無抄襲,甚至到提出控告的階段,需經過3個關鍵才能判定。
劉韋廷律師昨在臉書談論二伯品牌事件,指出網上議論角度不斷,有人覺得只是風格相近,但也有人覺得這不是致敬,已經有抄襲嫌疑,但很多事不能全靠主觀判斷一句「我覺得很像」就會在法律上構成侵權,要經過3項判斷,第一是專業鑑定,即是「進一步委託著作權或智慧財產專業鑑定機構,針對雙方商品上的圖樣進行比對」,而比較判斷的項目包括外觀、構圖、創意發想、線條、顏色、圖案排列,以及整體視覺印象。
劉韋廷接著表示,第二點是圖樣本身的著作權,如果只是「日系感」、「童趣感」、「簡約風」等抽象風格,很難被著作權法壟斷;第三則是談到SOU・SOU能不能證明自己是原始創作者或著作權人,例如提出原始設計圖、草稿、製作過程、商品上市時間,須能證明是SOU・SOU先創作發表、有受著作權保護,才有可能跨海提告,相關涉及法條為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就算商品不是自己做的,只是進貨和販賣,則有可能涉及著作權法第91條之1的責任。
最後,劉韋廷統整表示,此事有3項重點需釐清,第一,SOU・SOU的圖樣是不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著作;第二,HAHABABY商品上的圖樣是否有與SOU・SOU達到實質近似;第三,HAHABABY是否有接觸可能性、重製行為、銷售目的,或者至少明知商品可能是侵權重製物而仍然販售,如果上述三者成立,才有可能變成著作權案件。
2026/07/11 09: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1000945-26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