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過年媽媽才說出真相!女子30多年後才知生父另有其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農曆過年返家團聚,竟意外揭開塵封30多年的身世秘密。一名女子多年來一直認為戶籍上的父親就是自己的親生父親,直到去(2025)年返家過年時,母親才拿出珍藏多年的戶口名簿,坦承她其實並非前夫所生,而是與另一名男子共同生活後所生的孩子。
判決指出,女子小晶(化名)出生時,母親仍與丈夫維持婚姻關係,因此依法被推定為丈夫的婚生女。雖然夫妻後來離婚,但戶籍上的父女關係始終未曾變更。小晶主張,母親與丈夫年齡相差近26歲,婚後因觀念及生活方式差異過大,早在1984年間便離家。
小晶指出,之後母親與另名男子生活,自己也是在這段期間出生。不過,因當時社會風氣保守影響,母親始終沒向她說真正身世。她十多歲便離家,多年來始終不知道身世真相,直到去年底返家探望,今年農曆春節母親終於坦承多年秘密,並拿出戶口名簿說明往事,她這才知道戶籍上的父親並非生父。
由於法律上的父親早已於2002年間過世,小晶為確認真正身分,前往醫院接受DNA親緣鑑定,並與同母手足進行血緣比對。鑑定結果顯示,小晶與兩名兄姊確定同樣由母親所生,但僅與兄姊具有同母異父的半手足關係,證實三人並非同一名父親所生,也間接證明她與法律推定父親並無血緣關係。
法院審理時,代表應訴的檢察官對於小晶提出的主張及DNA鑑定結果均表示沒有意見。法官指出,依民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受胎出生的子女,原則上推定為丈夫的婚生子女,但若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並無真實血緣關係,且在法定期間內提起否認之訴,即可請求法院推翻法律推定。
法院認為,本案DNA鑑定已明確證明,小晶與戶籍父親並無真實血緣關係,而她也是在去年底才首次得知身世,依法於知悉後兩年內提起訴訟,符合民法規定,因此,判決確認她並非已故法律推定父親所生的婚生女。
2026/07/11 07:05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100001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