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榮律師指出,嘎嫂「二伯」自創的品牌hahababy,雖被消費者懷疑涉嫌抄襲日牌SOU・SOU,但在法律上很高機率安全過關。(吳松翰攝)
百萬YouTuber蔡阿嘎才因AI圖比對日本畫家風波、發動鐵粉攻擊不同意見的網友而遭炎上,其妻嘎嫂「二伯」(李佩潔)的品牌「hahababy」也被懷疑涉嫌抄襲日牌「SOU・SOU」,引起部分網友反彈。而日方目前未有任何動作,僅說已密切關注4年,尊重hahababy的設計,讓部分網友好奇為何不考慮提告?對此,黃柏榮律師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表示在法律實務上,hahababy不算侵權,頂多觀感不佳而已。
黃柏榮說:「著作權只保護『表達』,不保護『思想、概念、風格、方法』」。因此,SOU・SOU就算知名度再高,法律也不允許其壟斷「在布料上放毛筆感數字」和「京都和風的繽紛配色」這類的設計風格與概念。
黃柏榮指出,假設hahababy只是走了和SOU・SOU相似的美學風格,在法律上未必構成侵權,頂多是道德上的「像」;除非hahababy完全複製SOU・SOU的商品,達到肉眼幾乎無法分辨的程度,才有可能構成侵權。
黃柏榮總結,以現有的法律規範來看,hahababy站得住腳,二伯並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或賠償。至於很多網友質疑原創性不足的部分,只能歸類在道德與觀感上不佳。
2026/07/10 14:48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10002129-260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