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母在老父病榻前過戶6筆地引起子女疑義,其中2名手足拒告扯後腿。(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鈞(化名)指控,後母在父親生前瞞著所有人,將其名下6筆土地以配偶贈與移轉到自己名下,並私自提領父親逾118萬元的存款。然而,他狀告法院要求後母吐出財產時,其他手足均冷眼旁觀並拒絕,導致官司因人數不齊面臨程序不適格的危機。台南地院對此做出一項關鍵裁定,強制手足一同起訴。
判決書指出,阿均的父親病逝後留下大筆遺產,繼承人除了配偶外,還包含6名子女。阿均清查財產時驚覺,後母竟在2024年父親仍纏綿病榻時,以配偶贈與為由,悄悄將6筆土地全部過戶到自己名下,並在同月擅自提領父親存款118萬餘元。阿鈞對此相當不滿,聯合其他3名子女一同提告追討,要求後母塗銷土地登記,並將百萬存款返還給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
然而,公同共有財產的訴訟屬於「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必須全體繼承人一起當原告,否則當事人就不適格,無法繼續打官司;6名子女中就有2人大唱反調,拒絕一同提告,其中一名還具狀狠酸「這場起訴純屬無稽,故不同意共同為原告。」眼看該筆遺產官司將付諸水流,阿鈞等共4名子女無計可施。
法官認為,阿鈞對於遺產流向的指控是否為實,必須經過實質調查才能明確真相,另2名子女一同被列當事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直指2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同為原告,已經嚴重妨礙到其他想要伸張權利的手足。
法官為了保障全體共有人利益,直接祭出《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1的規定,裁定2名子女必須在裁定送達5天內追加為原告,如果逾期未追加,直接「視為已一同起訴」。全案仍可抗告。
2026/07/09 09:5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900160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