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美濃大峽谷案石麗君30萬交保!仍否認犯行 裁定理由曝光

市議員前助理石麗君涉美濃大峽谷案,日前橋院召開延押庭,裁定以30萬元交保,要求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美濃區去年遭揭發盜採砂石、掩埋廢棄物「大峽谷」案,涉入其中的前市議員特助石麗君,遭起訴後已連續羈押近5個月,雖仍否認案情,但橋頭地院考量相關證據已保存完畢,裁定石麗君以30萬元交保,要求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

石麗君涉嫌於美濃成功段,購入多筆土地,讓廠商到此掩埋營建廢棄物,去年10月遭逮捕羈押,今年2月遭依《組織犯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後,今年5月延押庭雖然石的委任律師極力爭取交保,但當時橋院法官考量石麗君對案情避重就輕,且具有一定程度政治影響力,甚至有湮滅證據之嫌,裁定延押2月。

隨羈押再次期滿,橋院昨(7)日再度舉行延押庭,庭中石麗君仍否認大部分犯行,且與其它被告供述情節差異明顯,法官考量其經濟地位、人脈,仍有勾串共犯、證人可能,且曾湮滅證據,有趨避刑罰逃亡疑慮。

不過庭中法官考量,目前涉案證據已完成保存,也已有足夠其他被告、證人供述存卷可參,石麗君亦表達清理涉案土地意願,加上其有固定住所及共同生活的家人,還曾於偵查過程中,提出100萬元保證金。

因此橋院認定,石麗君准予以30萬元保證金交保,作為羈押替代手段,搭配定期至派出所報到,並不得與該案其他證人、共犯接觸,另限制出境、出海8月等條件,且須於明(9)日前提出保證金,否則將延押2月。

2026/07/08 12:2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8002523-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