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孫英哲攝)
彰化縣1名洪姓少年被詐騙集團吸收,遭警方查獲後,洪姓少年等詐團成員遭被害人求償近200萬元,因其尚未成年,其父母須負連帶賠償之責,其父親因被害人聲請強制執行,面臨房子被查封的窘境,只得先代為清償近200萬元的賠款,才能保住房子。子債父償,盡是為人父母的無奈與心酸。
與洪姓少年一同被查獲的詐團成員還有另7人,洪父一併代為清償被害人提出的198萬2948損害賠償後,因198萬2948元賠款須由8名詐團成員分攤,洪父也再提起請求清償債務訴訟,向其他詐團成員或法定代理人請求各自應分擔的債務24萬7868元,彰化地院近日已判准其中一件。
經查,洪姓少年與吳姓少年、王姓男子、胡姓男子、蕭姓男子、黃姓女子、俞姓男子、張姓男子等8人,加入通訊軟體微信暱稱「大寶」、「無服務」、「和牛」等人組成之詐騙集團,導致1名廖姓被害人損失203萬3310元。
廖女提告向洪姓少年等8名詐團成員求償後,於民事訴訟中請求金額縮減為196萬7210元。
因洪姓少年當時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即父母須負連帶賠償之責,因此廖姓被害人向法院聲請對洪姓少年的父親強制執行其損害的196萬7210元及執行費用共計198萬2948元,進而查封洪父的不動產,逼得洪父將債務全數清償。
2026/07/08 10:5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8001984-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