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送咖啡變調!雞肉攤送貨員二度性侵女店員 法院判賠60萬

台北市一名雞肉攤廖姓送貨員,竟利用清晨時分、女店員獨自在店內的機會,二度強行對其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台北市一名雞肉攤廖姓送貨員,竟利用清晨時分、女店員獨自在店內的機會,二度強行對其性侵得逞!即便被害女子苦苦哀求、極力反抗,仍慘遭毒手。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除刑事部分判處廖男4年6月有期徒刑外,民事部分亦判決廖男須賠償被害女子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自105年起擔任雞肉攤送貨員,負責送貨至被害女子任職的餐飲店。孰料廖男竟利用被害女子隱忍性格,於114年6月29日上午6時許,趁對方獨自在店內,不顧其極力推阻、口頭喊叫「不要」,強行掀衣撫胸、親吻嘴唇,甚至以手指侵入其下體,對被害女子為強制性交得逞。

廖男食髓知味,於115年1月12日上午6時30分許,竟藉口「送咖啡」卸下被害女子心防,再次不顧其極力反抗與呼救,強行撫胸、親吻身體,並再度以手指侵入被害女子陰道,二度對其強制性交。被害女子事後身心嚴重受創,至今仍需持續接受心理諮商。

法院審理時,廖男雖坦承犯行,但對於民事求償金額,廖男委任律師則辯稱「實務上類似案件判賠金額約在30至80萬元間」,認為被害女子求償300萬元過高。

法官審酌,廖男二次犯行均刻意挑選被害女子獨處時機,第一次犯行後經警告竟不知收斂,半年後再以相同手法犯案,顯見毫無悔意,對被害女子造成二度創傷。且案發地點為其賴以維生的工作場所,致其至今於工作時仍陷於恐懼,侵害情節重大。綜合雙方學經歷、經濟狀況等,認賠償6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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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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