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嗆「我墮胎3次、不放手就殺了妳」 小三還闖住家翻箱倒櫃

嗆「我墮胎3次、不放手就殺了妳」 ,小三還闖住家翻箱倒櫃,正宮飽受驚嚇,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婦人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交往並多次發生性關係,對方不僅自稱曾為丈夫墮胎3次,還趁兩人談分手時持丈夫手機打電話嗆聲:「他最愛的是我,你如果不放他走,我會殺了你」,甚至數日後闖入住家、倒臥臥室,讓正宮飽受驚嚇,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

判決書指出,人妻小怡與丈夫阿成結婚逾40年,婚姻關係至今仍存續。不料,阿成自2025年開始與女子小蓉(均化名)交往,雙方多次發生性行為,甚至互稱「老公」、「老婆」,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線。

庭審時,小蓉坦承知道阿成已有配偶,仍與對方交往,並承認雙方曾發生2、3次性行為;阿成出庭作證時更表示,兩人實際發生性關係「很多次」,只是已記不得確切次數。法官因此認定,小蓉明知對方已婚,仍介入他人婚姻,已嚴重侵害配偶權。

更讓法院認定情節重大的是,當阿成決定談分手時,小蓉情緒失控,搶過阿成手機,直接撥電話給小怡,除宣稱自己才是阿成最愛的人,更揚言曾為他墮胎3次,並恐嚇若不放手,「我會殺了妳」,過程中還夾雜大量三字經辱罵。

阿成證稱,當時因小蓉執意查看手機,找到小怡的LINE後便撥出電話,他見狀立即將手機搶回。法院認為,相關通聯紀錄、證人證述與客觀事證均互相吻合,足以證明雅蓉確實以加害生命方式威脅小怡,使其心生恐懼,已侵害自由權。

事件並未就此落幕。兩天後,小蓉竟持有小怡住處社區電梯磁扣,自行進入社區,在大門未上鎖情況下闖入住家,還翻找屋內物品,最後倒臥在衣櫃前方,直到清潔人員發現異狀通知屋主,再由社區警衛報警處理。

小蓉辯稱,自己當時「喝到斷片」,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也否認恐嚇及侵入住家。不過法官指出,要進入住家,必須先持磁扣進入社區、搭乘電梯、找到正確樓層,再進入住處,一連串行為均具方向性及目的性,並非毫無意識的人可以完成,因此不採信其說法。

此外,小怡另主張小蓉曾不實檢舉她,非法聘僱外籍移工,但法院認為,即使遭檢舉接受調查,也與法律上所稱的「居住安寧人格利益」不同,這部分求償未獲支持。

法官審酌,小蓉明知對方已婚仍發展婚外情,之後又恐嚇正宮、擅闖住家,侵害配偶權、自由權及隱私、居住安寧等人格利益,造成小怡精神上重大痛苦,判賠慰撫金40萬元、恐嚇侵害自由權3萬元、侵入住家侵害隱私及居住安寧5萬元,共計48萬元。

2026/07/06 10: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6001247-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