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妻子「早出晚歸有小王」,醋男沒證據想斷42年婚很難,法院判決駁回離婚請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42年婚姻走到法院,丈夫控訴妻子不陪就醫、不祭祖、分房多年,甚至懷疑妻子每天早出晚歸是「外遇偷情」,主張婚姻早已名存實亡,向法院訴請離婚。但法院審理後發現,丈夫不僅拿不出任何證據,反而是他曾動手毆打妻子,導致妻子取得家暴保護令後搬離住處。法官認定婚姻尚未達無法回復程度,駁回離婚請求。
根據判決,男子阿洲與妻子小翎(均化名)於1983年結婚,阿洲主張,婚後購置房產及公司事業多由自己打拚,妻子卻長期不盡家庭責任,不僅重要節日未祭拜祖先,也未陪同自己就醫,平時更與他分房而居,各自生活。
阿洲還指稱,小翎每天一早外出、直到晚間才返家,懷疑對方行蹤可疑,甚至涉嫌與他人發展婚外情。他並表示,小翎後來搬離共同住處,不接電話、不讓他進門,還企圖藉由不離婚來取得更多財產,因此主張雙方婚姻已有重大破綻。
對此,小翎全盤否認。她表示,早出晚歸是因丈夫投資興建房屋,內部仍在裝潢,她每天前往工地開門、監工及整理環境,丈夫對此一清二楚。至於未陪同就醫,則是因過去陪丈夫看診時,竟遭丈夫半途趕下車,只能頂著寒風步行數公里搭公車返家,自此心生畏懼。
小翎指出,真正導致夫妻失和的是丈夫長期情緒失控,經常辱罵、摔東西,甚至動手施暴。2025年阿洲因不滿她晚歸,以拳頭毆打她導致受傷,她因此報警並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才搬離共同住所,以避免再次遭受家暴。
法院調查認為,阿洲主張妻子不祭祖、不陪看病、長年分房及疑似外遇等情節,均未提出任何具體證據佐證,僅憑個人懷疑與片面說法,依法不足採信。
至於指控小翎每天早出晚歸,法院指出,依照片可見房屋當時確實仍在施工,妻子前往工地監工、管理,符合一般生活經驗,且丈夫也承認該房屋是自己出資興建,因此妻子的說法較符合事實,不能因監工就推論外遇或不守婦道。
法院也認定,小翎搬離共同住處,是因遭丈夫施暴並取得法院核發的暫時保護令,依法屬於具有正當理由的分居,並未違反夫妻同居義務。反而丈夫在家暴事件後,還曾承認以三秒膠破壞妻子住處門鎖,足見雙方衝突主要源於丈夫的行為。
法官表示,婚姻是否達到「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應依客觀標準判斷,而非僅憑一方主觀不想維持婚姻即可認定。本案雖然夫妻間曾發生爭吵及衝突,但頻率、程度尚未達到完全無法修復的地步,且妻子在法庭上仍明確表示沒有離婚意願,希望未來仍能維持家庭完整,顯示婚姻仍有修復可能。因此,判決駁回阿洲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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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1:04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5000806-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