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年了不用妳管!養女離家搞失蹤,討債找上門,養母心寒憤而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養母控訴,養女高中時期便開始逃學、偷錢,成年後更離家不歸,並揚言「已成年,不需要妳管」,雙方自此斷絕聯繫。直到討債集團找上門追債,她才驚覺養女在外欠下債務,因擔心遭牽連,被迫搬離住處暫住友人家,憤而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判決指出,女子小雯於2002年結婚,2007年與丈夫共同收養女童小希(均化名),原本希望建立如親生母女般的家庭關係。不料,丈夫過世後,小希自2023年底開始出現逃學、離家等偏差行為,到了2025年更直接離家未歸,並向小雯表示自己已成年,不再接受任何管教,雙方自此失去聯繫。
更令小雯崩潰的是,後來有多名討債人士突然找上住家,不僅在門口叫囂,還將討債傳單塞入信箱、張貼在附近電線桿,四處打聽她的下落。因為擔心遭債務波及,不敢繼續住在家中,只能暫時借住朋友家,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因此向法院主張,雙方親情與信任早已蕩然無存,已無法維持收養關係。
法院調查時,養母小雯提出戶籍資料、照片等證據,並傳喚多年熟識的友人作證。證人表示,自己與小雯相識多年,曾聘請母女擔任清潔工作,也經常接送小希上下學,對雙方家庭狀況十分了解。
證人證稱,小希高中時期就曾多次偷拿養母十餘萬元現金,甚至把錢拿到學校分送同學,之後又陸續多次偷竊。養女離家後始終沒有回家,也未曾關心養母生活,反而因積欠債務,引來討債人士四處尋人,甚至向證人打探養母行蹤,讓養母只能四處躲避,不敢返家。
法院認為,收養制度的目的,在於建立如親生父母子女般的家庭關係,不僅具有法律上的身分效果,更應建立彼此扶持、信任及感情交流。
然而,小希長期積欠債務,導致債權人直接找上小雯討債,已嚴重干擾養母生活安寧;加上自離家後長期避不見面,雙方幾乎沒有任何聯絡,也未見小希有意修補彼此關係,足認養親之間的親情及信賴,已出現重大且無法回復的裂痕。
法官指出,雙方如今僅剩法律上的收養名義,實際上早已不存在任何親子互動與情感交流,已違背收養制度原欲建立擬制親子關係的立法目的,因此符合《民法》第1081條第1項第4款所定「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情形,裁定准許終止雙方收養關係。
2026/07/04 10: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4000877-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