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知童養媳辛酸不願重蹈覆轍,隱藏半世紀家庭祕密曝光,法院認定兩人既非自然血親,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養親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段隱藏超過半世紀的家庭祕密,隨著DNA親子鑑定結果曝光終於真相大白。一名婦人年輕時因不忍另一名女童,步上自己童養媳的悲慘命運,當年選擇將對方登記為自己的女兒,希望給她一個合法身分,不料,多年後卻衍生戶籍與法律身分不符的問題。
判決指出,婦人小雯主張,自己昔日嫁入夫家後,婆婆為了替家中男孩尋找童養媳,將年幼的小珍(均化名)帶回家扶養。由於自己本身也是童養媳出身,深知其中辛酸,不願小珍重蹈覆轍,因此,決定將她登記為自己的親生女兒,希望藉此改變她的人生。
然而,法院調查發現,小珍自幼一直由小雯前夫的母親照顧,從未與小雯共同生活,直到成年出嫁前皆由婆婆撫養。換言之,小雯並未實際負起母親撫育責任,也未形成早年《民法》規定所稱的事實收養關係,因此,雙方除了戶籍登記外,並不存在真正的親子法律關係。
為釐清身分真相,法院採納公立醫院所出具的DNA親子鑑定報告。檢驗23組體染色體STR基因座後,結果明確指出,小雯並非小珍的生物學母親,科學證據已足以排除親生母女關係。
審理期間,小珍對於小文的主張及鑑定結果均表示沒有意見,雙方也同意由法院以裁定方式終結本案。法院指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必須具有法律上利益,也就是因身分關係不明,足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本案因戶籍資料與實際身分長年不一致,確有透過司法程序確認的必要。
法院認為,本案證據包括戶籍資料、戶籍查詢紀錄、DNA鑑定報告及診斷證明等,均足以證明雙方沒有血緣關係;此外,也未符合舊法所規範的事實收養要件,因此,依法認定兩人既非自然血親,也不存在法律上的養親關係。
2026/07/03 07:06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3000008-26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