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通訊社-京華城案屢遭「偵查大公開」影響公信力 司改會:法務部及北檢說明

北檢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因鏡週刊一再報導「小沈1500」等偵查內容,被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2)日舉行記者會,司改會認為,「偵查大公開」重創司法信任、偵查失序拖累審判公信力,且案件選擇性公開所造成的程序不公平觀感,影響司法公信力,法務部與北檢有必要儘速向社會說明調查及改革進度。

司改會認為,京華城案偵查期間頻繁出現疑似偵查內容外流情形,不僅引發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爭議,更嚴重衝擊社會對司法程序公正性的信任。問題核心不僅在於資訊外洩,更在於選擇性公開所造成的程序不公平觀感。

司改會表示,自京華城案啟動偵查後,司改會便持續關注本案疑似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爭議。特別是在2024年12月北檢起訴後,對比起訴書與偵查中的媒體報導,即針對似有偵查中祕密外流的情形,提出批評。

例如早在檢察官起訴前,媒體便公開報導「總統大選後,7300萬現金流入個人帳戶;木可公司400多萬專款匯到柯的帳戶」、「柯文哲涉及700多萬不明財產來源,而陳佩琪多次持大筆現鈔至ATM存款」等偵查內容。2024年10月1日媒體描述朱亞虎的證人陳述提到「沈慶京在2020年利用7人當人頭,以政治獻金的方式向柯行賄」等內容;且接續爆料檢廉單位解密隨身碟發現「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的紀錄。

顯示媒體對於京華城弊案報導並非單純臆測或是公開資訊的拼湊,而是根據偵查時序迭次揭露偵辦過程中出現的偵訊內容、卷證資料、搜索情形、檢察官偵查方向及證人陳述等,且相關報導明顯並非是外界或被告可得而知內容。

司改會對京華城案質疑的核心,並非只是單純的資訊外流,而是資訊呈現出明顯的「選擇性公開」。不利於被告的資訊頻繁出現在媒體版面,而有利於被告或足以平衡案件評價的資訊卻相對少見。

司改會認為,案件的輿論形塑並非偶然,而是有人刻意透過資訊釋放引導社會認知,而成為了社會大眾對本案司法程序產生疑慮的起點。一旦這種印象形成,對司法公信力將造成嚴重的傷害。

司改會強調,京華城案一審宣判已經過3個月,自偵查資訊開始外洩迄今亦已2年。然而,外界至今仍未見相關機關就資訊外洩事件提出具體調查結果、處理進度或制度檢討方案。若相關疑問始終未獲回應,則民眾對於偵查程序公正性的懷疑恐將持續擴大,並進一步影響社會對司法制度整體公信力之評價。

司改會表示,《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施行迄今已7年。但涉及社會矚目案件時,實在讓人懷疑「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形同虛設。因此提出6點改革建議:

(一)偵查機關應落實發言人制度。

(二)偵查階段案件內容未經發言人發布而由新聞媒體報導,且於起訴後法院第一審公開審理階段可知報導與偵查所得相符者,推定案件偵案過程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之情形。

(三)偵查機關承辦之案件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者,應追究相關機關首長之監督責任。

(四)就國家機關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所生之國家賠償案件,應適當減輕原告受害人民之舉證責任,並引入懲罰性賠償金制度。

(五)偵查機關就新聞媒體採訪人員出入範圍限制、採訪原則等事項,應有公開、明確之管理規範。

(六)應設立獨立、公正之第三方調查機關調查,執掌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之調查與認定事項,並接受受害人民之申訴。

2026/07/02 13:00

轉載自中時新聞網: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70200274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