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經發局針對轄內商家辦理旅遊商品專案抽查,共抽檢316件商品,其中66件標示不合格,主因未有任何中文標示。圖/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暑假是旅遊旺季,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特別針對市售旅遊用品辦理商品標示專案抽查,日前共抽查316件,其中66件標示不合格,已要求立即下架並限期改善。提醒消費者,購買旅遊用品除比較外觀和價格,要確認標示是否完整,才能放心玩樂。
經發局長盛筱蓉表示,旅遊用品種類多元且新穎,消費者容易忽略商品是否有完整標示內容。常見旅遊用品包含行李箱、掛繩、腰包等,屬一般性商品,應符合「商品標示法」規範。商品標示完整與否關係到消費者權益,呼籲業者務必依法標示,消費者也應慎選標示完整的商品。
經發局提醒,一般性商品應標示「商品名稱、製造商或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製造年月、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等資訊。
本次專案在全市29區共抽查316件商品,其中66件標示不合格,主因為商品本身未有任何中文標示,已依「商品標示法」規定,立即要求業者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裁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公告業者名稱。
經發局再次呼籲,商品標示是商品的身分證,民眾在購買商品時,應留意商品是否有完整中文標示,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商品,保障自身權益。
2026/07/02 09:31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9601842?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