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列席備詢。中央社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將現行甲乙丙丁4等次,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等。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希望藉由修法建立合宜的考績制度、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等,為公務人員打造良善的職場環境。
考試院表示,過往考績實務運作,因設有75%甲等比率上限限制,且甲等獎金1個月、乙等獎金半個月,產生諸多爭論。這次修法將現行甲乙丙丁4等次,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並配套訂定優秀、未達良好的具體事由;未達良好者給予其半年改善期,如仍未符期待,或3年內第2次考列未達良好,即應免職。全案送立法院審查。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劉建忻、銓敘部長施能傑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而今天的議程僅進行詢答,法案部分另定期繼續審查。
劉建忻指出,本次修法,銓敘部廣泛徵求各界意見,因此考試院送出的法案,應該相當務實合理,也希望藉由本次修正,建立合宜的考績制度,以提升政府施政效能與服務品質外,也能為公務人員打造良善的職場環境。
不過,司法院所提書面報告提及,若以法律規定行政機關為行政懲處後即排除懲戒程序的適用,恐有侵害司法懲戒權的權力核心領域,牴觸憲法第77條規定之虞。
司法院也說,草案中提及,行政機關於有罪判決確定前,僅憑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僅憑機關認定有具體事證,即作成喪失公職身分的免職處分,是否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與無罪推定原則的精神有所扞格。
民進黨立委沈發惠質詢時表示,司法院的報告有指出幾項關鍵問題,甚至有些直指違反憲法的層次。施能傑說,針對司法院所提議題,會用書面方式逐點來表達意見。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關切修法期程,包括何時能完成施行細則等。施能傑指出,若獲立法院支持,希望能在今年完成修法,並在年底前完成施行細則等相關配套,明年就能開始使用。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質詢時關注行政院政委楊珍妮涉職場霸凌遭停職等議題,並說「停職」應該屬於公務人員,政務人員是否有所謂的停職。劉建忻表示,從制度上來看,政務官就是「去留」,也不能準用公務人員保障法。
台灣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質疑,行政院沒有給楊珍妮陳述的機會,調查也沒有充分徹底,他義憤填膺也怕產生寒蟬效應,並覺得楊珍妮付出的辛勞付諸流水,受到很大的不公平。
2026/07/01 14:18
轉載自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9600039?from=udn-ch1_breaknews-1-99-news






